2015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系列活动(济宁站)
2015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系列活动(济宁站)
暨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规程的通知
一、日期和地点
2015年7月11日至12日,在中国济宁风景名胜旅游区太白湖举行。
二、参加单位
全国各省(市、区)游泳、冬泳协会会员,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会员单位代表队。
三、比赛项目及时间
(一)竞赛:游渡太白湖(游距2000米),游泳竞速,不限泳姿。(注:如遇雷雨天气将顺延比赛或终止比赛。)
(二)水中娱乐表演活动:水上表演按照规定距离及水域进行:
(1)捉水鸭表演(单人项目)。以捉住着者为胜。
(2)水中投篮(双人项目)。1人投,一人接,以投进多者为胜。
(3)水中捞球(单人项目)。以捞球多者为胜。
(4) 水中救援对抗赛(3人项目)。以代表队为单位3人一组,男女不限 ,救回队友用时少者为胜队。
(5) 水中团队表演(最低10人以上团体)。以整齐队形为主,变化多、奇者、创意新为胜队,人数不限。
(三)11-12日上午竞赛下午表演;12日下午表演结束后颁奖。
四、运动员及团队报名资格
(一)竞赛年龄分组规定
1、男子青年组: 18-29岁组(1986年至1997年)
2、男子中年A组: 30-40岁组(1975年至1985年)
3、男子中年B 组:41-45岁组(1970年至1974年)
4、男子中年C 组:46-50岁组(1965年至1969年)
5、男子老年组:51-64岁组(1951年至1964年)
6、女子青年组:18-35岁组(1980年至1997年)
7、女子中年组:36-49岁组(1966年至1979年)
8、女子老年组:50-64岁组(1951年至1965年)
(二)男女表演组:
表演组年龄需在18岁-64岁(含64岁)。
(三)报名参赛团队要求:
1、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2、山东省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3、多年坚持冬泳锻炼的健身爱好团队;
4、本赛事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有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较高,参赛者应身体健康,并有常年游泳锻炼或游泳训练基础。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
1、先天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血糖过高和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国际泳联最新颁布的成人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成绩按到达终点的先后录取名次。
(二)竞赛、表演项目在太白湖规定水域进行。凡参赛/表演选手需自备安全救生浮具下水时必须佩带。救生浮具必须是国家游泳管理中心指定认可的安全救生浮具。(如:浪姿浮具)
(三)竞赛项目组报名参赛不足10人(组)的并组比赛,分别录取。
(四)所有竞赛组别的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到岸的成绩先后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犯规选手不在召回,到岸后取消竞赛成绩。
(五)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大会颁发的《参赛证》、《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两证同时携带,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取消本人所在团队的总分成绩,并按有关竞赛条例给予处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公开水域2000米竞赛,录取12名,不足12名的(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颁发组委会统一制作的“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及奖金。各年龄组单项前12名按16、14、13、12、11、10、9、8、7、6、5、4、计分;12名以后游完全程按3分计分,中途起水按1分计分。
(二)表演项目,凡参加表演者,每人按4分计分,奖励按单项规定颁发。
各项表演成绩录取:
(1)捉水鸭表演,以捉住着者为胜,每次只录取1人。
(2)水中投篮,在规定时间内以投进多者为胜,录取前8名。
(3)水中捞球, 以捞多者为胜,录取前8名。
(4) 水中救援对抗赛,以用时少者为胜队,录取前8名。
(5) 水中团队表演,以整齐、队形变化多,奇者为胜队,录取前8名。
(三)团体总分以各代表队队员竞赛、表演相加总分确定名次。
(四)竞赛单项录取前12名奖励
第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颁发奖牌及证书
第2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奖牌及证书
第3名奖励人民币600元、颁发奖牌及证书
第4至第6名各奖励人民币400元、颁发证书
第7至第1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颁发证书
第11至第1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元、颁发证书
(五)表演组奖励
(1)捉水鸭表演,每组录取1名胜者
奖励人民币400元、颁发证书
(2)水中投篮,录取前8名。
第1名奖励人民币800元、颁发证书
第2名奖励人民币700元、颁发证书
第3名奖励人民币600元、颁发证书
第4名奖励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
第5名奖励人民币400元、颁发证书
第6名奖励人民币300元、颁发证书
第7名奖励人民币200元、颁发证书
第8名奖励人民币100元、颁发证书
(3)水中捞球,录取前8名
第1名奖励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
第2名奖励人民币400元、颁发证书
第3名奖励人民币300元、颁发证书
第4名奖励人民币200元、颁发证书
第5名奖励人民币200元、颁发证书
第6名奖励人民币200元、颁发证书
第7名奖励人民币100元、颁发证书
第8名奖励人民币100元、颁发证书
(4) 水中救援对抗赛,录取前8名
第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证书
第2名奖励人民币900元、颁发证书
第3名奖励人民币800元、颁发证书
第4名奖励人民币700元、颁发证书
第5名奖励人民币600元、颁发证书
第6名奖励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
第7名奖励人民币400元、颁发证书
第8名奖励人民币300元、颁发证书
(5) 水中团队表演,录取前8名
第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颁发证书
第2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证书
第3名奖励人民币800元、颁发证书
第4名奖励人民币700元、颁发证书
第5名奖励人民币600元、颁发证书
第6名奖励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
第7名奖励人民币400元、颁发证书
第8名奖励人民币300元、颁发证书
(六)团体总分前12名团体奖励
第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颁发奖牌
第2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颁发奖牌
第3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颁发奖牌
第4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颁发奖牌
第5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颁发奖牌
第6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颁发奖牌
第7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奖牌
第8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奖牌
第9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奖牌
第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奖牌
第11名奖励人民币800元、颁发奖牌
第12名奖励人民币800元、颁发奖牌
报名参加竞赛、表演赛选手均发纪念品。
表现优秀的代表队,组委会将颁发优秀团队奖牌。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自通知发出起至2015年6月10日截止。报名时请将团队报名表及所有参赛队员的电子版图片格式身份证、电子版中国冬泳/成人游泳会员证图片格式文件发至邮箱。把所需安全责任书原件材料、报名表及报名费汇款截屏文件快递至组委会。
快递地址:枣庄市体育中心(枣庄市中区龙头中路14号)收件人:市冬协宋东13863273179 邮编:277146
请将报名费保险费汇入指定账号:
邮政储蓄银行卡:6217994540001349668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枣庄市行营业部
报名费收款人:李颖 收
主办单位/报名邮箱:shandongdongyong@163.com
QQ邮箱:896413329@QQ.com
邮寄汇款都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接收。
报名联系电话:宋东13863273179
2、 各队运动员报名必须向组委会提供下列证件:
(1) 下水选手亲笔签名的责任保证书原件每人一份;
(2) 2011后新办的全国冬泳会员证复印件一份或电子版/微信版图片格式文件一份,非会员第二代身份证电子版/微信版图片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图片文件在请在报名时同时发电子版文件。
(3)已交报名费的银行/网银回单图片格式文件一份,请在报名时同时发电子文件。
说明:以上3条要求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参加表演的选手提供材料同参赛选手相同。
(二)人数限制要求
1、所有竞赛和表演项目,每人只准选报1项。
2、参赛单位选手报名总人数不限,领队/教练限1人。
3、各代表队如有媒体跟队采访报道,(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每队限媒体记者一人。组委会可提供场地记者证,报名时请将记者证复印件随同发出。
(三)报到
1、请参赛队于2015年7月10日到济宁接待处报到(地点待补充通知)。
2、领队、教练联席会定于2015年7月10日(地点待补充通知)。无故不参加联席会的运动队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具体接待、报到事宜见补充通知。
八、经费说明
(一)项目交费
1、凡持有2011年以后办理的《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会员证》的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注册的团体会员的参赛/表演者,每人交纳报名费50元,保险费21元。
2、没有办理2011年后的《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会员证》的参赛/表演者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保险费21元。
3、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全部自理。
4、参赛队食宿大会可协调安排,费用全部自理。
(二)组委会所承担的费用
1、每位报名参赛获奖选手的奖金、奖牌、证书。
2、特邀嘉宾大赛期间的集体活动所需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有组委会承担。
3、 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1份秩序册,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购买。
九、仲裁、裁判
仲裁、总裁、裁判长、裁判员、救生员由山东省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选派。
十、天气条件及其他
预计比赛时段济宁赛地户外气温30℃到35℃左右,赛地太白湖水温25℃—28℃左右。请各参赛队注意做好防暑防晒安排。
十一、未尽事宜,请留意报名结束后的补充通知。
7.16全国冬泳健儿畅游青云湖。。。。。 东野 发表于 2015-6-12 17: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7.16全国冬泳健儿畅游青云湖。。。。。
想法不错,支持! 泰山钓夫007 发表于 2015-6-13 0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法不错,支持!
;P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