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任性。
谢谢阿哥在第一时间的关注和支持。 铁锚 发表于 2015-6-25 13: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关注。 上海人 发表于 2015-6-26 05: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啊,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lol:lol:lol大哥我们很有共同语言。 山水星 发表于 2015-6-25 21: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注中
谢谢关注。 难道真的无法沟通协商了吗?何必下狠手!又不是敌我矛盾!为游泳钓鱼者开辟一片属于他们自己的场所。。。。。。。。。。。。。。哎游泳者无错啊 权大于法!:L:Q 一听这名,就知是擅权行为!乡绅们有权就是任性!
牛弟的阿哥 发表于 2015-6-26 18: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知己,缘份。
客气了朋友! 洗澡、游泳、垂钓总不会扰乱社会秩序吧?《郑州市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是吓唬老百姓的,应该是在管理范围内劝导市民的,这种《郑州市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肯定不符合民声的。 张兴 发表于 2015-6-25 16: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关注。 水上飞li 发表于 2015-6-25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关注。 快活鱼 发表于 2015-6-25 2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管怎么说,现在能够自由游泳、钓鱼的公开水域是越来越少。遗憾,叹息!
说得对,悲哀呀! 泽雅 发表于 2015-6-25 2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们喜爱的游泳、钓鱼,地方政府部门不应该吓死手的,这是对公民的侮辱,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考虑一下 ...
说得对,谢谢关注和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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