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娘 发表于 2015-8-20 05:23

野泳之我见-转载

本帖最后由 海娘 于 2015-8-20 05:24 编辑

   野泳之我见 [复制链接]


大山01
发表于 2015-8-12 13:55: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野泳和室内游泳不同,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习,以后有机会大家学习一下野外游泳基本功。室内和室外技术、经验相结合,安全系数就可以大大提高。


动物园长大的狮子,放到野外,也需要适应一段时间才能生存。


做到胆大心细、遇事不慌、借助或者不借助救生设备都能自救。


救生设备不是船,它只是辅助和备用作用。要有,但不完全依赖。


有条件的时候,不仅自己能救自己,还要能救他人。这在关键时刻,可能对你的朋友和家人有利。


另外,漂流带容易漏气,若遇上尖锐的漂浮物,可能使它失去保护作用。每个人只有一个漂流袋,如果没有人能借给你,那你只能靠自己游上岸了。


所以野泳,要考虑水情、天气、装备、还有你的同伴是否够强大。


如果一群人,大部分不能自救或者没有能力对他人施救,那危险系数成倍增加。


野泳,要充分预估风险,不盲目。



shifoshi 发表于 2015-9-1 10:24

本帖最后由 shifoshi 于 2015-9-1 10:24 编辑

野泳这个提法在游泳人处已经正名为公开水域或自然水域游泳。似乎只有城管队员才认为在江河湖海水库游泳是野泳,在禁止的范围中。是不是?

shifoshi 发表于 2015-11-7 11:45

公开水域游泳
找寻一段宁静的河流、一块清澈的湖泊,把身体带入水中,把心灵交给自然,这种感觉甚是快哉!可近年来“野泳”因溺水事件频发而饱受争议

  近日,哈尔滨62岁的杨惠救下两名落水男子并进行了人工呼吸,事后她被授予哈尔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称号。

  这件事一方面说明了到公开水域游泳,熟悉环境很重要;另一方面也说明如果发生意外,第一时间急救很重要。同时对于广大青少年“野泳”,家长、社会的共同教育,监护人的尽职看管都至关重要。

  公开水域游泳,也就是所谓的“野泳”,是指在海、湖泊或河流游泳及其他户外运动项目,包括横渡、潜水等诸多极限运动。“野泳”自古到今都存在,事实上古代到江河湖海中游泳是非常普遍的。但就是这样一项具有悠久历史,并且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被列入正式比赛项目的运动,在当下仿佛成了“罪魁祸首”被群起而攻之。如今但凡走到距离城市较近的河流、湖泊、甚至是海边,都能够看到醒目的警示标语“珍惜生命,严禁游泳”。

  尽管如此,每年仍有不少溺亡事件发生,且大部分都发生在公开水域;更令人心痛的是,遇难的大部分是青少年。这不得不让我们对于公开水域游泳产生更多的思考,到底应该以何种态度来面对这个问题?



中国横渡第一人、北京体育大学副教授张健对此有自己的看法。首先他希望能把“野泳”纠正为公开水域游泳,而时常发生的溺水事件是因为青少年基本游泳技术的不过关和生存教育缺失。“从根源来说,游泳作为一项人类生存的基本技能,在我国基础教育里开展得并不好。应该从小学甚至幼儿园就开始对孩子进行游泳技能的教育,基本游泳技术的缺乏是青少年易发溺水事件的根本原因。”

  作为公开水域游泳的旗帜性人物,张健曾成功横渡琼州海峡、渤海海峡、英吉利海峡、长白山天池等等多个海峡和内陆湖,他也成立了“张健横渡队”,不遗余力地宣传和推广横渡运动。他认为没有必要制止人类亲近水的天性,公开水域的游泳爱好者只要游泳技能过关、装备到位、熟悉相关水域和掌握应急及急救常识,就不容易发生危险。

  张健认为,对水域状况的了解包括水的流速、水域深度、水底和岸边情况,如在海边还需了解涨潮退潮时间等;装备的准备上不可忽略捆绑在身上的醒目浮标等专业装备;如在公开水域长距离游泳,导航供能至关重要。

  最后他强调:“万一在水中遇险,一定不能用鼻子呼吸,不得已时应把鼻子捏住,以免水进入肺部。哪怕喝一肚子水最后还是有生还希望的!”此外,北京体育大学游泳教研室副教授、全国救生专业委员会委员高捷表示,国家对于公开水域游泳的各项细则尚在制定中,专业救援人员的培训也正在全面展开。

  健身小贴士

  在水中遇险时自救十分重要,高捷介绍了几类抽筋及肌肉痉挛的自救方法:1、手指抽筋及肌肉痉挛:

  此时应先握紧拳头,然后用力伸开,尽量伸直,如此反复几次。

  2、小腿后侧肌肉痉挛:

  此时先深吸一口气,把头潜入水中,背部浮在水面,然后先蹬直患腿,两手抓住脚尖,用力向自身方向拉。抽筋过重,要大声呼救。

  3、脚趾抽筋及肌肉痉挛:

  应先保持身体平衡,腿部尽量伸直,用脚趾反复进行伸和屈的动作,反复几次。

  4、腹部抽筋及肌肉痉挛:

  尽可能使身体仰浮于水面,在平衡的基础上,腿部和头部向后伸挺,尽量拉长腰腹,并用双手配合按摩腹部,反复几次。


                                  ——《中国体育报》2012.08.25

shifoshi 发表于 2015-11-6 10:43

说说野泳(转自悠泳网) 2012-7-27 11:13 阅读(9)
赞评论(3)转载(1)分享复制地址编辑
上一篇| 下一篇:2012-7-6
说说野泳
  每年夏天,报纸上重复报道某地又溺死人了,“珍爱生命,禁止野泳”,宣传得像“珍惜生命,远离艾滋”一样,这是一个误区。

  野泳这个词不知道是何时出现的,反正现在,我们的众多媒体,把老百姓在户外的游泳健身活动,称之为“野泳”,把野泳者描述成偷偷摸摸的不光彩行为,“野泳”这个词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这是一种野蛮的误导。若是这样,应该把自驾称为“野驾”,户外跑步,称为“野跑 ”,户外骑自行车成为“野骑”,也应该把游泳池游泳称之为“池泳”!

  夏日炎炎,游泳池价格太贵,而且人山人海,气味难闻,水质很脏,真是花钱买罪受!江河湖海是免费的天然资源,人人都可以尽情享受,但是现在的户外水资源,不是脏的发黄发绿,就是被人插上“禁止游泳” 的警告牌,户外几乎没地方可以游泳了。

  官方禁止民众野泳的一个常见理由是安全,因为每年有野泳者溺水死亡,于是媒体大肆报道渲染悲伤。全民闻“野泳”者色变,甚至嗤之以鼻,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不听劝告自寻死路。

  野泳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我倒是问一句了,我国每年交通事故达到100000人左右,平均5分钟死亡一个(官方统计),怎么不禁止汽车在马路上跑?怎么还有那么多人去考驾照?怎么那么多人去开车?难道都不怕死吗?哪个运动没一点风险?

  其实,野泳是一种既经济实用,又能强身健身的户外运动。而且如学开车一样,学会游泳也是一种技能,同时它还是天人合一的一种特殊方式,那种感觉非常美妙。大海、江河、湖泊、水库……如果你只有站在岸边欣赏赞美,却没有能力去游泳戏水,那么这些对于你来说只是看到的景色,如果你去碧水青山游玩,不能畅游其中,那么,你不可能真正从心底理解“游山玩水”“如鱼得水”的含义。

  想当年,毛老人家以74岁高龄畅游长江,并倡议“到江河湖海中去游泳”锻炼意志 。只有在水中才能体会出老人家所说“不管风吹浪打, 胜似闲庭信步”,那时候,上海的苏州河还有不少人去游泳呢!

  那什么样的人容易在河里出事呢?

  主要是那些泳池里刚刚学会游泳的毛头孩子容易出事,仰泳也不会,看到别人在河里如浪里白条般轻松自如,他游着游着,一不小心就到了深区,深区水温降低,河水流速变快,脚踩不到底,立马就慌了神,这时是最容易出事的了。一般来说,半大孩子又特爱表现逞能,无知者无畏,这样的孩子易溺水。

  其次,喝醉酒的人去河里游泳洗澡,不管水多深,都因为站不稳容易被淹死。这和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差不多。另外,在不熟悉河道情况的冒然下水/跳水,有旋涡,淤泥,水草,尖锐物,危险水生物等未知风险。还有一些是失足掉进河,一些救人者也不会游泳,所以一起出事。

  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在澡堂泡澡也可能会被淹死,因为跌落下去时身体是倾斜的,脚下打滑,给他的感觉是站不稳,站不到底,慌乱之中他就会呛到水,手忙脚乱他就沉下去了……所以一个正常的人,应该学会游泳。如果熟练学会游泳,近来很多地方学生悲剧也许不会发生。

  有人说我一辈子不下河游泳就不会被淹死了,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前两天北京下大雨,有个人在汽车里面被淹死了,非常不幸。游泳是人们很重要的一项求生的技能,也是一项锻炼身体的项目,不会游泳是人生遗憾。因为你一生都失去水中的活动能力,难道不是失去人生的一些乐趣么?

  野泳需要科学管理引导,而不是一“禁”了之,将百姓户外游泳的权利硬生生剥夺了,禁止就能解决问题了吗?其实政府应该鼓励和引导大家去学习户外游泳的技能,并且提供一些必要的条件,比如清洁河道和水质,公布河道的特性和事故高发处,清理河中杂物,吸收游泳高手做安全志愿者,加强对未成年游泳管理教育等。

  野泳并不可怕,最需要掌握的不是泳姿、速度,而是熟练掌握仰泳。初学者不仅要有人陪护,还要有救生衣、救生圈、泳镜这些装备。游泳馆一般是教蛙泳、自游泳这两种泳姿,如果是要到河里游泳,还必须学仰泳,只有熟练掌握仰泳的人,才能掌握水上漂浮技术,只有掌握水上漂浮技术,才能在水面上休息放松,才能在手或脚抽筋或别的意外之时不沉下去。学习仰泳不难,调整呼吸,深呼吸,练上一段时间,你就可以掌握了。

  报纸上经常说,某人因体力不支沉下去了,这个说法有待商榷。因为水有浮力,就算没体力也不会沉下去,若经常游泳的都知道,浮在水面不动是无需任何力气的。另外为了增加安全系数,潜水最好要1分钟以上,多多锻炼肺活量吧。如果要救人,还应学会踩水侧游,救人是个体力活,平时要加强体能锻炼。

  若附近有条清澈的河流,并且会游泳,那是一种幸福!是一种享受!
转发到微博 收藏 分享
赞评论(3)转载(1)分享复制地址编辑
上一篇下一篇:2012-7-6
个人日记 | 公开 | 原创:changpao

海娘 发表于 2015-11-4 05:47

shifoshi 发表于 2015-9-1 1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野泳这个提法在游泳人处已经正名为公开水域或自然水域游泳。似乎只有城管队员才认为在江河湖海水库游泳是野 ...

俺想在野外的自然水域里游泳就是野泳:P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野泳之我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