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长江行船视我们冬泳江段为“长江航道斑马线”
<FONT color=#0000ff size=4> 近几年,我市冬泳基地相继发生了多起行船撞冬泳人的事件,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的严重事故。根据事故分析,行船驾驶人行经冬泳基地时注意力不集中,麻痹大意,甚至于经常发生“船欺人”的现象:在冬泳基地游泳,只见人让船,不见船让人;不少机动船行经冬泳基地时,不仅不减速、不避让,相反的有一些行船甚至有意对着游泳人加速通行,以致险象环生。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加强对机动行船驾驶人文明驾驶的宣传。并对类似冬泳基地的江段,给冬泳人留下一段水上斑马线,设置警示标牌,以提醒过往船只注意此江段有游泳的人。大家知道在繁忙的道路交通中就有在人行横道线上,行人绝对优先通行,的规定。那么在长江行船安全规则上为什么不能给我们冬泳人留一条斑马线呢?纵观世界各国江河航行规则中行船尊重游泳人的绝对优先权是国际通行惯例。在一些国家,不仅在内河特定江段船让游泳的人,在别的河段,船与人相遇,船都会礼貌地减速,甚至倒退,以避开游泳人。这种礼让,是基于现代人类文明中的如下理念:相对于驾驶机动船者,游泳人处于弱势地位;强弱相遇,强势一方有责任让渡一部分自己的权利给弱势一方,从而让对方取得优先的权利。这也充分地体现了“人道尊严”给予了在规定范围内游泳人绝对权利的保障,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相对于机动船的通行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更为重要。因此,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来说,机动船在特定游泳河段航行时都应礼让游泳的人,否则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我们呼吁给冬泳人一条水上斑马线,其实是一条“江河权平等线”,也是检验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一个窗口。我们期待着。</FONT> 冬泳健身,安全第一。有血的教训,更应加强重视,人船相遇确实要早做准备避让,也呼吁有一道.“长江航道斑马线” 注意安全。 <FONT size=7>支持!希望全国人大立法!</FONT> 明文规定是怎样的? <FONT color=#1a1ae6 size=7>支持江阳村夫的观点,希望能通过立法对人船双方的义务进行规范,希望在船舶从业人员通过资格考试时候增加这个方面的安全内容</FONT><br><br>[此帖子已被 高山先生 在 2007-12-3 9:38:41 编辑过] 顶 顶 顶 !!!!!!!!!!!!!!!!!!!!!!!!!!!!!!!!!!!!!!!!!!!!!! 玉龙先生说的对<br>,我投票支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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