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 发表于 2016-8-16 11:45

全民健身之公开水域游泳应倡导、规范、保护。



         近日来 水上游泳诸多不和谐的音符不在赘述,上午8点王平分老师、海河老师、刘建华老师戈林和我与代表水上公园领导的保安队长、书记进行了座谈,双方各自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我们要求公园落实习主席全民健身纲要把游泳晨练常态化,开放二岛厕所文明用水、对不文明现象加强管理,删除那些对冬泳人歧视的政策。他们列举了游泳的六大罪状,最后要求我们退出东湖,我们明确表示不能同意,座谈无果。
       全民健身之公开水域游泳各级政府和政府的下设的机构应该支持、规范并加以保护。把全民健身纲要落实到实处,他们也知道中国是金牌大国而不是体育强国,全民健身时不我待。

王者 发表于 2016-8-16 11:50

本帖最后由 王者 于 2017-4-24 15:18 编辑



       三问水上公园的管理者
       一,何谓"野泳"?如果把在游泳池游泳定义为正泳,那只有不足百年的历史,悠悠五千年的中华文明都是野了,试问你们的祖先难道不是通过“野泳"捕食、谋生繁衍出的你们吗?你们忘本了。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就是"野泳"的倡导者,从这个意义讲你们弃国了。
      二,关于用水,水上公园是用纳税人的钱修建的,每个纳税人都拥有用水清洁的权力,包括游泳者。对于少数破坏公共设施和浪费水资源的现象才是你们加强监管和完善组织措施的方向,不能让大多数人无辜受累。
      三、治理的方向,是要从落实习主席有关全民健身纲要的角度入手,引导,培养市民在公开水域游泳的安全意识,建立完善的救护组织和设施,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不是一禁了之。试问某路段经常发生车辆事故,交管部门是不是应该将该路段永久关闭?
      水上公园的管理、保安、警力所产生的各种费用都是纳税人的血汗,是应该维护纳税人的利益而不是制约纳税人,水上东西两湖有上千人游泳,说明人民群众有需要,应该得到尊重,应努力配合积极完善各种设施,引导规范游泳的区域和时间,把天津市的全民健身活动搞好,为健康中国尽一份力。

王者 发表于 2016-8-16 11:52




        转发石鸿杰老师的观点

我的意见如下。一 我们冬泳俱乐部是正式的社会团体,成立23年来一直在水上活动。即使是2003年8月水上公园进行第一次禁泳到2012年的再次禁泳行动都未能达到禁泳的目的。二 冬泳俱乐部的活动不仅没有破坏公园的秩序,相反是做了好多件好事:如水中救人,水下挂绳索救助落水车辆的事迹得到公安河西分局有关部门的赞扬,2012年左右,经水上公园邀请,我们冬泳俱乐部成立了水上公园爱园护绿志愿者队伍,在清扫草坪卫生,水中打捞浮草和死鱼,为维护公园的环境美做出了我们的贡献,受到了公园的称赞(由原来与我们洽谈的保卫科张书记转达致意,该科吕小鹏亦知)。2013年4月,为了公园的缘化,泳友赵以冬先生通过俱乐部与公园园林队赵军队长联系,自愿捐款四千元助种十棵黄绒球,种种好事不胜枚举,皆有公园当事人可以证明(除张书记己逝)。三 原来由水上公园保卫科张书记出面,在2012年与水上俱乐部协商后确定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即我们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游泳活动,几年来双方互相配合,你我相安无事,逞现了一片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这是水上公园和水上冬泳俱乐部共同的结果。值得珍惜和维护,不料近日陡生风波,令我们难以理解,现在应公园的邀请来协调会商,希望问题能园满解决。

KTW 发表于 2016-8-16 12:11

为健康中国尽一份力:victory:

我冬泳我健康2 发表于 2016-8-16 13:03

本帖最后由 我冬泳我健康2 于 2016-8-16 13:36 编辑

让时间说话,时间是最好的消炎药!坚定不移向前走,后退没有出路!

崔大嘴 发表于 2016-8-16 13:04

天津疯老头 发表于 2016-8-16 15:09

   有理,有力,有节!
坚决支持水上冬泳俱乐部!
据理力争,守护好我们的健身 根据地!
   您们辛苦了! 谢谢!

天津老黄牛 发表于 2016-8-16 15:27

本帖最后由 天津老黄牛 于 2016-8-16 15:28 编辑

大家对水上东湖的水性,环境等都很熟悉,上西湖去游,一切都是陌生的,都这岁数了,太危险!不能去!为了大家,几位老师辛苦了!

王者 发表于 2016-8-16 15:45




       感谢各位老师的理解和支持,水上人就是要团结起来捍卫我们游泳晨练的权利。昨天下午我们也游了东湖,尽管保安一再阻挠也没影响我们横渡。
       上来后保安问我们知道不让游怎么还下?我们说响应毛主席号召到江河湖海去游泳,共创美好生活。

刘建华 发表于 2016-8-16 22:42

蓝色海湾 发表于 2016-8-16 20: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与他们的沟通中,他们居然说国内有没有公园里的湖里有冬泳基地?内蒙呼和浩特的青城公园、长春的南湖 ...



这张照片是:长春市冬泳人在南湖公园,举办2016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长春站)公开上映畅游活动。现场照片


赵书记 发表于 2016-8-16 16:31

本帖最后由 赵书记 于 2016-8-16 16:38 编辑

铭记老一辈赵以东先生的遗愿,让冬泳这棵长青树,永远挺立在水上东湖之畔!退东湖去西湖,见鬼去吧!

冰团战友 发表于 2016-8-16 18:35

本帖最后由 冰团战友 于 2016-8-16 18:46 编辑

    公园拼凑六个禁止游泳的原因几乎都与游泳活动无关,所以禁止游泳是不应该的。
    公园让保安出面与冬泳俱乐部领导交涉,保安没有权力也没有沟通能力,“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
    他们的功能是“传话”,很难保证信息不失真。
    由此看来,公园领导还是缺少诚意,放不下架子。双方找到契合点需要假以时日。
    “野泳”的概念早就过时啦。现在叫“公开水域的游泳”,国际国内都是认可和提倡的。记者也是别有用心的人教唆的,使用这个词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出生。
    各位领导辛苦啦!




蓝色海湾 发表于 2016-8-16 20:40


坚持下去就是胜利!团结起来,争取我们的合法权利!

天津老知青 发表于 2016-8-16 20:44

本帖最后由 天津老知青 于 2016-8-16 21:04 编辑

看了各位楼主的建议深有感触,对话无诚意,那好,免!你以主人自居,居高临下,我以百姓自傲,即非主流,只是行我们喜欢之事,园方令执行人按照官场传统上行下效,属于不义。水上人,各色人等聚齐,人才济济,何以惧怕,我们坚信人定胜天,他们属于“人不知之,及至泯灭”。建议:不再约谈,不予理睬,我行我素,特立独行,继续健身,你奈我何,符合了版主的建议,坚持。不要瞻前顾后,和他们对话就是对牛弹琴,越规矩越得不到尊重,最后的结果还是法不责众。

蓝色海湾 发表于 2016-8-16 20:47

本帖最后由 蓝色海湾 于 2016-8-16 20:51 编辑


在与他们的沟通中,他们居然说国内有没有公园里的湖里有冬泳基地?内蒙呼和浩特的青城公园、长春的南湖公园都有国家出资建的冬泳基地;条件相当不错。
看来我们也要多多宣传冬泳的知识、国内冬泳的形势和发展情况,让更多的人喜欢冬泳,在冬泳中收获健康,得到快乐!

刘建华 发表于 2016-8-16 22:09

本帖最后由 liujianhua54 于 2016-8-16 22:11 编辑

蓝色海湾 发表于 2016-8-16 20: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与他们的沟通中,他们居然说国内有没有公园里的湖里有冬泳基地?内蒙呼和浩特的青城公园、长春的南湖 ...


这张照片是呼和浩特市冬泳人在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湖边旁修建的冬泳基地


赵书记 发表于 2016-8-16 22:52

本帖最后由 赵书记 于 2016-8-16 23:02 编辑

蓝色海湾 发表于 2016-8-16 20: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与他们的沟通中,他们居然说国内有没有公园里的湖里有冬泳基地?内蒙呼和浩特的青城公园、长春的南湖 ...
在他们骨子里,已认准了游泳是给公园带来的污点,弟一步先打入阴山背后,然后再设法清除,毫无诚意!狼子野心,何其毒也!

王者 发表于 2016-8-17 10:29

赵书记 发表于 2016-8-16 2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他们骨子里,已认准了游泳是给公园带来的污点,弟一步先打入阴山背后,然后再设法清除,毫无诚意!狼子 ...



          感谢所有老师以各种形式的支持,我们努力!
      目前公园不是禁泳,只是禁止我们在方便下水的地方下水,很不道德。今早看见赵书记在东岸下水,步履蹒跚,很是担心,希望大家格外注意,关键时刻不能磕碰,多多保重。

淇天大圣 发表于 2016-8-18 09:00

退让是没有出路的
坚持就是争取我们的权益
人民必胜

王者 发表于 2016-8-18 10:13




      每年夏天,报纸上重复报道某地又溺死人了,“珍爱生命,禁止野泳”,宣传得像“珍惜生命,远离艾滋”一样,这是一个误区。

  野泳这个词不知道是何时出现的,反正现在,我们的众多媒体,把老百姓在户外的游泳健身活动,称之为“野泳”,把野泳者描述成偷偷摸摸的不光彩行为,“野泳”这个词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这是一种野蛮的误导。若是这样,应该把自驾称为“野驾”,户外跑步,称为“野跑 ”,户外骑自行车成为“野骑”,也应该把游泳池游泳称之为“池泳”!

  夏日炎炎,游泳池价格太贵,而且人山人海,气味难闻,水质很脏,真是花钱买罪受!江河湖海是免费的天然资源,人人都可以尽情享受,但是现在的户外水资源,不是脏的发黄发绿,就是被人插上“禁止游泳” 的警告牌,例如水上东湖,户外几乎没地方可以游泳了。

  官方禁止民众野泳的一个常见理由是安全,因为每年有野泳者溺水死亡,于是媒体大肆报道渲染悲伤。全民闻“野泳”者色变,甚至嗤之以鼻,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不听劝告自寻死路。

  野泳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我倒是问一句了,我国每年交通事故达到100000人左右,平均5分钟死亡一个(官方统计),怎么不禁止汽车在马路上跑?怎么还有那么多人去考驾照?怎么那么多人去开车?难道都不怕死吗?哪个运动没一点风险?

  其实,野泳是一种既经济实用,又能强身健身的户外运动。而且如学开车一样,学会游泳也是一种技能,同时它还是天人合一的一种特殊方式,那种感觉非常美妙。大海、江河、湖泊、水库……如果你只有站在岸边欣赏赞美,却没有能力去游泳戏水,那么这些对于你来说只是看到的景色,如果你去碧水青山游玩,不能畅游其中,那么,你不可能真正从心底理解“游山玩水”“如鱼得水”的含义。

  想当年,毛泽东老人家以74岁高龄畅游长江,并倡议“到江河湖海中去游泳”锻炼意志 。只有在水中才能体会出老人家所说“不管风吹浪打, 胜似闲庭信步”,那时候,水上东湖也是让游泳的。
                           ——百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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