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克明 发表于 2016-8-27 02:22

老虎袭人调查报告 岂能完全撇清责任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6-8-27 02:23 编辑

老虎袭人调查报告 岂能完全撇清责任
姚克明
      八达岭动物园老虎袭人调查报告出炉,结论是: “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言下之意,是由于游人违规造成的,园方没有责任。
      调查确认事件原因认定死伤母女未遵守规定:
  第一,赵某在东北虎园内下车后,园区巡逻车以及事主车后的两辆自驾车都分别通过高音喇叭以及车喇叭进行警示;
  第二,事主车辆所停位置距离散放东北虎的平台只有13米;
  第三,赵某被老虎拖走后,其丈夫和母亲同时追赶至散放老虎的平台坡下,其母上至平台救女后被两只老虎攻击后停止挣扎;
      第四,事发后,巡逻车拉响警报对老虎进行驱赶同时呼叫支援,两分钟内5两巡逻车赶到事发地进行支援,16分钟后老虎被收入虎舍铁笼。
      调查组对事件原因作出如下认定: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它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调查组认为,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因此,“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花了4万多字,无非证明园方没有责任,责任完全由游人承担。但是,这是不全面、不公道、不足信的,调查组偏袒园方是不可取的。因为老虎伤人的事件,就发生在东北虎园内,尽管园方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还是没能保全游人的生命安全,这本身就表明,园方没有尽到责任。
      如果大家都接受了调查组的结论,那么“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还不可避免地再次发生。因为违规的人,还可能发生,还可能造成老虎伤人。所以,调查组不应该通过撇清责任而堵塞对避免伤亡的探讨和研究。比如,非洲有的野生动物园,用笼子车拉着游人游园,不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由此可见,调查组不应该站到保护野生动物园利益一边,而应该站到绝对保护游人生命立场这一边。否则,这种调查不是说徒劳无益的,也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毕竟人命关天,不能这样误导全国人民的视线的。因此,不得不对此调查结果说上几句不动听的话,不知他们愿不愿、能不能采纳?!
                                                       2016-8-27 01:38

姚克明 发表于 2016-8-27 13:54

青岛梭鱼
其实这类问题、包括目前对官方的不信任源于吃公饷的人忘记了公饷来自人民,他们认为是来自上面,这根源是个政治体制问题,“为人民服务”还是源本啊。
2016-8-27 09:43

博主回复
应该说是本位主义、自我保护在起作用,这样就很难得出公允的结论!

姚克明 发表于 2016-8-27 13:55


青岛海边大哥
不应该撇清责任——是毫无疑义的!
2016-8-27 11:30

博主回复
言之在理!

姚克明 发表于 2016-8-27 13:55

快乐海洋
要求真相 寻求公道
2016-8-27 12:06

博主回复
这就一定要出以公心!

姚克明 发表于 2016-8-27 14:52

金陵楚留香
自己作死,还指望别人替你负责?中国人就是太不守规矩了,活该!
2016-8-27 10:12

博主回复
野生动物园还是有办法,能够阻止此类事件发生的!

姚克明 发表于 2016-8-27 14:53

牛BHBK
不作死,就不会死!明知道附近有虎,进来前,已经签了契约,在散养老虎的平台附近下车,有巡逻车,和游客,示警。还无视,自己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还连累母亲。这种人,值得同情?
2016-8-27 13:30

博主回复
游人是有责任的,而且已经付出沉重代价。然而野生动物园,也应该寻求哪种不再发生此事的科学方法!

姚克明 发表于 2016-8-27 20:47

深海06
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推辞责任 !
2016-8-27 19:43

博主回复
好,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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