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克明 发表于 2016-9-30 16:41

烈士纪念日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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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日感怀姚克明      “饮水思源”“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些中华民族留下来的传统美德,集中凝聚在烈士纪念日上。      烈士纪念日,是指纪念本国英雄的法定纪念日。世界上许多国家有自己法定的烈士纪念日,如俄罗斯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美国阵亡将士纪念日、英国“阵亡将士纪念日”等,每年这些国家都要在本国法定纪念日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纪念本国英雄。      中国烈士纪念日,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本博主觉得,不仅国家要隆重纪念我们各个时期的烈士,而且我们每个公民也要自觉地纪念自己身边的和历史上把鲜血洒在中国和朝鲜大地上的烈士。因为我们今天能够享受的幸福生活与和平劳动的权利,全靠烈士们的鲜血浇灌出来的。试想,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怎么能够取得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呢?       烈士们的价值,决不只是“滴水之恩”,他们不仅为我们创造属于自己的国家,而且还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照亮了我们前进的征程,激励着我们奋勇向前,为完成烈士们的未竟事业,为实现振兴中华民族伟大的中国梦。   这是发自像我这样80多岁老兵内心的呼唤!因为在我们的心中,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总有一批批烈士感动着我们,哺育着我们,激励着我们!他们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奋不顾身留尽了最后一滴血,而他们自己却一无所获,甚至连婚都没有结。      记得,当二野军大五分校开会纪念军大创建50周年的时候,我们有4位同志,特意到贵州惠水县的烈士陵园,去瞻仰在剿匪中牺牲的烈士。这里仰卧着包括五分校二总队五中队的60位烈士(全队只有80位学员),他们当时是那样的年轻,大多都在十几、二十多岁。除了墓碑上留下他们的英名外,还有什么呢?      这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毛主席的声音:“‘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了他们的生命,让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难道我们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吗?”      回忆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我们志愿军有18万多烈士,牺牲在朝鲜战场;我们铁道部六师十八团,就有103位烈士,永远留在朝鲜的土地上。追忆红军、八路军和解放军在各个时期牺牲的烈士,更使我们崇敬不已!因为他们都有一颗为了事业、为了他人,不惜牺牲自己一切的心。   在红军长征途中,流传着“一代干粮”的故事。在松潘大草地,粮断了,水没了,野菜挖光了,皮带吃尽了,但是炊事班的9名战士,却将粮食全部送到团部,颗粒未留。夜深人静,寒风刺骨,9名炊事员围靠在熄灭的篝火前,肩并着肩,手拉着手,视死如归,化为一尊尊不朽的雕像。      后来的董存瑞、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还有贵州军区的黄继光式的英雄萧国宝,1950年在斗篷冲与匪徒战斗中,用自己的身躯扑向敌人的机枪,掩护大部队的冲锋,减少了人员的伤亡,成为西南军区指战员学习的榜样!只是在全国不是那么出名。但是,他们都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现在,我们的任务变了,从解放生产力,到发展生产力;从解放人民,到造福人民。但是,我们的初心不变,我们的征程不变,只不过踏上了新的征程,还是在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过上幸福生活。      我们还要继续发扬先烈们的精神,“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威胁留给自己”,一心一意为了人民,让一切贪腐行为远离我们的队伍,让烈士们在天之灵也放心!2016-9-30 15:55于武汉

姚克明 发表于 2016-9-30 17:54

向烈士致敬!!!
2016-9-30 17:18

博主回复
中华民族的脊梁!

姚克明 发表于 2016-9-30 17:54


青岛海牛
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2016-9-30 17:42

博主回复
烈士的贡献将流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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