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游 发表于 2017-6-1 21:26

关注 | 2017年公开选拔国家水球队运动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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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竞体处:为更好地备战2020年东京奥运会,推动水球项目的长远发展,国家男女水球队将于2017年全运会后重新组建。新一届国家队将在较长的时间内赴国外训练和比赛,为进一步拓宽人才来源,多渠道选拔优秀后备人才,我中心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国家水球队运动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刘大庆(游泳中心)副组长:原家玮(游泳中心)成员:李向东、雷鸣、赵琪(游泳中心)
执行小组外籍专家3人、毛凌云(上海)、龚大立(湖南)、张竹武(天津)
时间和地点(一)对于现有男子水球专业运动员和男、女非水球专业运动员的选拔,将于2017年6月14日至19日在南宁全国男子水球联赛第一阶段比赛期间进行。
(二)对于现有女子水球专业运动员的选拔,将于2017年8月27日至31日在天津第13届全运会女子水球比赛期间进行。
选拔程序(一)对于水球专业运动员,执行小组主要通过观摩比赛进行筛选,如有必要将进行相关测试。  (二)对于非水球专业运动员,执行小组将于比赛期间组织训练营,通过专项培训和素质测试进行筛选。  (三)执行小组根据选拔情况,对运动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国家男、女水球队一线和二线运动员初步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正式公布。
报名条件(一)水球专业运动员1、热爱水球项目,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和为国争光的愿望。2、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职业道德。3、具有较高的竞技能力和水平或成为优秀运动员的潜质。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非水球专业运动员1、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和为国争光的愿望。2、原则上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3、具备球类项目基础,手球、篮球等项目优先。4、具备游泳基础者优先。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经费(一)选拔的培训费、场地费、执行小组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等相关费用由我中心负担。  (二)参加选拔的非水球专业运动员的当地食宿费用由我中心负担,差旅费将视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有关要求(一)拟参加选拔的运动员均须填写报名表,自愿参加。  (二)请于6月10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传真:010-67170595。  (三)经选拔进入国家队一线、二线的运动员,将承担不同的备战和参赛任务,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请运动员自备游泳及其它训练和生活用品。  (五)请参加选拔的非水球专业运动员于2017年6月14日到广西南宁报到,地址: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1号,联系人:梁立昌,电话:1360788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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