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游 发表于 2017-8-16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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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泰州凤城河站)暨第5届中国•泰州凤城河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10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凤城河举行。二、项目设置(一)竞赛项目:1. 8X600米男女混合接力赛(平均年龄不得小于35周岁,每个接力队年龄总计280岁以上);2.男、女18-34岁组、35-44岁组、45-54岁组、55-64岁组2000米;(二)畅游项目:男、女18-65岁组500米;三、参加单位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团体会员单位、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会员单位、组委会认定的游泳代表队四、参加办法(一)年龄规定18-34岁组(1999年至1983年);35-44岁组(1982年至1973年);45-54岁组(1972年至1963年);55-64岁组(1962年至1953年);18-64岁畅游组(1999年至1953年)(二)参赛运动员须提供《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个人会员证》或个人身份证。(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四)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五、竞赛办法(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有关竞赛规定。(二)每个接力队女运动员不少于2人,分别游第一棒和第八棒。(三)接力和各年龄组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前10名运动员,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四)运动员参加检录时,必须出示运动员本人身份证或《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个人会员证》,无证者不得参赛。(五)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取消比赛成绩。(六)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安全浮球,否则不计成绩。(七)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比赛成绩和该队所属团体总分名次。六、录取名次与奖励(一)接力项目和各年龄组项目分别录取前10名,组委会颁发“体育竞赛获奖证书”。(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组委会颁发奖杯。(三)计分办法1、男女混合接力比赛前10名按39、33、30、27、24、21、18、15、9、6记分,11名以后每队记取4分;2、单项各年龄组前10名按13、11、10、9、8、7、6、5、3、2记分,11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3、畅游组游完全程者每人记取1分;4、团体按各年龄组、畅游组得分累计相加;5、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四)游完全程者颁发由组委会制作的纪念证章。(五)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分别颁发奖金如下: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名5000元、第5名:4000元、第6名3000元、第7名2000元、第8名1000元。(六)男女混合接力项目分别颁发奖金如下:第1名5000元、第2名4000元、第3名3000元、第4名2500元、第5名2000元、第6名1500元、第7名1200元、第8名1000元、第9名800元、第10名500元。(七)年龄组分别颁发奖金如下:第1名2000元、第2名1800元、第3名1600元、第4名1400元、第5名1200元、第6名1000元、第7名800元、第8名600元、第9名400元、第10名200元。(八)大会设优秀组织奖, 发给奖牌。七、报名与报到(一)请参赛队于8月28日前,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邮寄江苏省泰州市游泳协会,邮编:225300 ,联系人:戴建华,联系电话: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60—18号,联系电话:13952698062;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229577079@qq.com邮箱联系人:谢宜,联系电话:13958122310。(二)请各参赛队于9月 9日15:30前到泰州市迎宾路88号,泰州宾馆大厅报到。(三)报到时请携带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交验报名表, 领取相关材料。八、经费(一)参赛比赛和畅游者,经组委会确认报名后,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25元(内含组委会提供的参赛包<精美纪念品一份>、纪念奖牌等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并于8月28日前汇至以下帐号:户 名:泰州市游泳协会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州市鼓楼路支行帐 号:474159453498用途:XX队竞赛服务费联系人:陈放鸣 15852951616、郭素美13196909009、王伟庆 13382466722、阙强13004462345。(二)参赛队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三)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1份秩序册。(四)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费用自理。九、仲裁、裁判和救生员仲裁、裁判长由中国游泳协会选派,不足裁判员由泰州市游泳协会选派。十、活动安排(一)9月9日下午16:00泰州宾馆文昌厅召开各队领队会议。(二)9月10日上午8:00在凤城河举行开赛仪式并进行畅游活动和8X600米男女混合接力比赛;下午13:00进行各组2000米比赛。比赛结束后,约16:00左右在凤城河现场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和奖金。(三)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无所得 发表于 2017-8-17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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