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游 发表于 2017-11-10 23:43

公告 | 2017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山东赛区)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2017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山东赛区)暨“中国体育彩票杯”暨“浩沙杯”山东省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山东省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烟台市游泳训练中心  四、赞助单位中国体育彩票 浩沙集团 中泳股份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12月18-20日地点:烟台市游泳训练中心游泳馆  六、竞赛项目:(72项)(一)男、女2000-2002年组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 50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二)男、女2003-2004年组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 50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二)男、女2005-2006年组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 100米、200米仰泳; 100米、200米蛙泳; 100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三)男、女2007年组100米、400米自由泳; 100米仰泳; 100米蛙泳;100米蝶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七、参加单位(一)由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组成的代表队或业余体校代表队可报名参加。(二)经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游泳俱乐部、游泳池(馆)、普通学校或以企业命名的代表队可报名参加。(三)参赛须以单位、俱乐部或学校名义报名,各单位报名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方可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八、参加办法(一) 参赛运动员需在所属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办理业余注册手续,比赛时持身份证原件检录参赛。未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二) 各单位各单项参赛人数不限;每人参赛项目限报3项。山东籍运动员仅2000-2002年组和2003-2004年组运动员参赛人数不限。(三) 比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检测不合格者,只算成绩,不计名次;骨龄检测经费由参赛运动员负担。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经发现取消其所有参赛成绩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四) 凡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取消已获的成绩和名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五) 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提交保单复印件,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在2017年山东省游泳锦标赛上个人项目男女乙A组、B组获前六名、乙C组获得前十名的运动员方有资格报名参加2005-2006组和2007年组的比赛,限报3项。运动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参赛。  九、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二)所有项目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先后排列名次。(三)比赛检录时,参赛者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参赛。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视情节进行处理。  十、裁判员(一)总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二)无总裁判长签字的成绩册,运动员成绩无效。  十一、报名和报到(一) 各单位必须在网上进行在线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为11月 11日起至11月16日。请登录:www.swimat.com网站选择“2017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山东赛区)”报名系统中进行填报,联系人:李明洋 ,电话15254188761。报名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导出报名表,用A4纸打印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照片到sdyyqsk@163.com,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报名表中须填写运动员的出生年月、报名成绩及主管教练员姓名等,报名成绩必须在网上填报该运动员本年度最好成绩。没有报名成绩者,将不安排比赛。(二)各参赛队报到时间地点见补充通知。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承办单位为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状,达到等级标准的运动员,承办单位将出具成绩证明。  十三、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一)秩序册上须标明每个运动员的出生年月及主管教练员姓名。(二)大会将为每队提供两套秩序册、成绩册,如需多领,将按每套100元收取费用。(三)秩序册和成绩册一律为16开本。请赛区务必于比赛结束后,将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和成绩软盘(以EXCEL文件格式记取的全部比赛成绩)1套和赛区工作总结寄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四)成绩册必须在参赛队伍离开前分发给参赛队或赛后15天内寄送给参赛队伍。  十四、其他事项补充通知及赛事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swimming.sport.org.cn/”下载。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水游 发表于 2017-11-1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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