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2017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山东赛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2017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山东赛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山东赛区)定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在烟台市游泳训练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裁判长:时敏(女,山东)、朱兵(山西) 二、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二)请指定执行裁判长于12月15日报到。 (三)请山东省游泳裁判委员会协助做好赛前裁判员培训工作。 (四)可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询比赛的相关情况。 (五)请承办单位于比赛结束后迅速将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和赛区工作总结,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 电子版成绩册以Excel文件形式发送至游泳部,邮箱: youyongbu@126.com。 三、经费 (一)指定执行裁判长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赛区负担。 (二)参赛运动队一切经费自理(详见赛区补充通知)。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7年11月20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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