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七届冬泳锦标赛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山水游 于 2017-12-19 19:12 编辑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七届冬泳锦标赛的通知
2017·12·19山水游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由浙江省游泳协会主办,绍兴市奥体中心、绍兴市冬泳协会、绍兴市游泳协会承办的浙江省第七届冬泳锦标赛定于2018年1月13日至14日在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附件: 1、竞赛规程 2、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3、报名表 浙江省游泳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浙江省第七届冬泳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二、承办单位:绍兴市奥体中心、绍兴市冬泳协会、绍兴市游泳协会三、执行承办单位:绍兴赛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四、媒体支持:浙江在线、体坛报五、日期和地点:2018年1月13日至14日在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举行。六、竞赛项目男、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3男1女,分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4×50米混合泳接力(3男1女,分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七、参加单位各市、县(区、市)游泳(冬泳)协会、游泳(冬泳)俱乐部组队参加;邀请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省外会员单位组队参加。八、参赛条件与办法(一)年龄规定1、青年组 18-24岁组(1999年至1993年); 25-29岁组(1992年至1988年); 30-34岁组(1987年至1983年); 35-39岁组(1982年至1978年);2、中年组40-44岁组(1977年至1973年);45-49岁组(1972年至1968年);50-54岁组(1967年至1963年);3、老年组55-59岁组(1962年至1958年);60-64岁组(1957年至1953年);65-69岁组(1952年至1948年);(二)参赛者需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交纳参赛服务费。(三)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冬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在赛前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适合参加冬泳比赛方可报名。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不适合本项运动者;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四)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于报到时提交组委会。(五)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各年龄组接力项目限报1个队。(六)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九、竞赛办法(一)本届比赛采用国家颁发的最新游泳规则和大会组委会认可的竞赛有关注意事项。(二)运动员凭大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赛前检录,境外运动员持有效证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三)各项比赛均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四)单项报名不足4人(队)的可并组比赛,分别录取。(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条例给予处罚。十、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各年龄组各单项和接力录取前8名并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二)设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团体,总团体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三)设“优秀组织奖”,评选比例为10比3,颁发奖牌。(五)计分办法1、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各队以最好两名运动员名次计入团体分;2、接力项目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记分;3、团体总分计算方法:(1)各年龄组团体总分以本年龄组单项、接力得分相加,排列名次;(2)总团体以各年龄组单项、接力得分相加,排列名次;(3)团体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十一、报名和报到(一)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二)报名方式:1.请各队于1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承绍兴市洋江西路市奥体中心射击馆9号门绍兴市游泳协会,邮编:312000,传真:0575-85082700.承办单位联系人:张国祥,手机:13757577898。2.并将报名表发至参加人员报名邮箱:229577079@qq.com,邮箱联系人:谢宜,联系电话:13958122310;(三)逾期报名及交费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四)请各参赛队于1月13日上午11:00前到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1号报到,领取比赛资料,报到时需递交本队队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领队教练会议将于11:00在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裁判休息厅召开。(五)比赛时间:13日下午、14日全天,比赛结束后离会。十二、经费1、参赛者每人缴纳竞赛服务费100元(含25元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统一以队为单位于1月5日前汇至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收款单位:绍兴赛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汇款账号:1211016009200407042),汇款请备注“xx队”省冬泳锦标赛参赛服务费。2、往返车旅费、食宿等所需费用自理。大会提供统一后勤保障。3、因个人原因缺席比赛的,一律不退还参赛服务费。4、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2份秩序册,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购买。十三、仲裁、裁判仲裁、裁判长由浙江省游泳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绍兴市游泳协会选派。十四、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费用自理。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相关通知见浙江省游泳救生网站www.zjw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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