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届"迎春杯"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补充通知
本帖最后由 山水游 于 2018-1-17 21:07 编辑第38届"迎春杯"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补充通知
2018-01-17 永乐体育
各参赛队: 第38届"迎春杯"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定于2018年2月8日至2月12日在绍兴市举行,本次比赛由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绍兴市体育局承办,绍兴市奥体中心、绍兴市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协办,为确保比赛工作顺利进行,经省体育局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一、比赛时间2018年2月8-12日,12日中午离会。二、报名与参赛名单公示本次赛事采用浙江省年度竞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各代表队请加入浙江省竞赛参赛报名群(群号366319260)下载报名软件。2018年新注册的运动员库里没有信息的,请将报名报项信息、报名成绩、带训教练等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43744975@qq.com。报名时间为1月5日-1月20日(截止下午17:00),报名截止后网络信息将无法修改,请各单位尽量提前完成此项工作。报名完成后将报名表打印并盖当地体育局公章,报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竞赛中心联系人:马书伟,电话:0571-85830543,传真:0571-85061937;省体育信息中心技术联系人,楼林正,电话:0571-85062134。报名时请注意领队、教练、工作人员不能在其他队伍兼任,队部人员总数按运动员人数4∶1填报,报名运动员带训教练以注册数据库为准,如有变动请年度注册时在数据库中修改。各队报名的审核情况请于1月29日起自行到浙江省体育局网站的体育政务-赛事信息栏目中检索。三、报到要求(一)各运动队请于2月7日上午直接到各自选定的下榻宾馆报到,下午13:00进行形态测试和赛前训练。(二) 各队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包括男子15岁及以上、女子14岁及以上组运动员)须持有省体育局颁发的有效运动员注册证和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参赛(2018年新注册的运动员,在注册证未下发前,需从省注册系统下载运动员个人信息表,并加盖当地体育局公章后方可报名参赛,该类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个人注册信息表参赛),报到时提交大会审查,运动员检录和上场比赛时必须随身携带证件材料。注册证丢失按照未下发情况办理,身份证丢失可凭公安部门发放的临时身份证参赛。(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供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报到时交大会审验。(四)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四、经费参赛运动队费用先自交,赛后根据成绩返还。要求各参赛队统一安排食宿,可根据附件标准进行选择(采用先预定先安排原则)。各代表队根据实际情况先自行和酒店联系确认预定的房间数量,并将食宿、秩序册预定表传真至0575-89119007,报到时刷公务卡预付,全部比赛结束后退还预付部分,结合比赛成绩按照组委会提供的应付清单结算。大会联系人:张法友 0575-8911900813305750358五、其它(一)大会将向各参赛队提供3份秩序册和成绩册【运动员人数在22人以下(含)提供2份】。额外需要订购秩序册和成绩册的需在1月31日前向大会预订,大会收取印刷成本费用。(二)2月7日下午13:00-17:00安排赛前训练和运动员形态测试,(地点: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具体时间安排报到后领取大会指南中告知。(三)省派裁判员2月6日下午17点前到维也纳客运店(绍兴中兴北路549号)报到,晚上举行裁判长会议。(四)组委会及技术会议安排在2月7日下午15点,会议地点: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新闻发布厅。(五)由于临近春节,饭店房间紧张,非大会参赛人员需自行安排食宿。涉及返还经费的运动队,需入住大会指定酒店。
绍兴市体育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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