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台独行为 涉犯刑法内乱罪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8-4-18 00:32 编辑赖清德台独行为涉犯刑法内乱罪
姚克明 摘录
博主按:环球网4月16日刊文《岛内最危险“台独”被告“内乱罪”!》岛内人生对顽固不化的“台独”分子赖清德的倒行逆施,给予了迎头痛击,将其告上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要给他治罪!现将此文摘录如下:
提告赖清德
16日下午,新党青年军成员王炳忠等人,认为“行政院长”赖清德的“务实台独说”等行为,涉犯“刑法内乱罪”。他们在律师陈丽玲的陪同下,到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按铃告发赖清德。
其实,这是他们第二次告发赖清德。当天早些时候,岛内媒体就爆出:台“行政院长”赖清德因主张“台独”被告发“内乱罪”。
赖清德被蔡英文提拔上台担任“行政院长”以来,屡次公开自诩“台独工作者”,猖狂嚣张,已经成为岛内最危险的“台独”分子。
告发赖清德的是新党主席郁慕明,他认为,作为“行政院长”的赖清德,先前在“立法院”备询时自称是“主张台独的政治工作者”,已超越前“总统”李登辉抛出“特殊国与国关系”及陈水扁提出的“一边一国”。 于是,郁慕明去年10月率支持者到“高检署”,告发赖清德“涉刑法内乱罪”。
郁慕明先前表示,最高“行政首长”在着手进行从“暗独”走向“明独”,“明独”的方式仍是“黑箱台独”,将带给人民危险并进入战争边缘,所以不得不提告。提告是行动的开始,并不表示行动的结束,新党会负起在野党应尽责任。
当时陪同提告的律师陈丽玲表示,依“宪法”第53条规定,“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赖清德以最高“行政首长”的身分,自称是“主张台独的政治工作者”,众多公务员会因赖清德的“台独”言论,而可能实施相关“台独”行为,包括“课纲及去中国化”等作法,已在逐步实现“台独”;“刑法明定破坏国体、变更国宪的行为,涉犯内乱罪,人民将因赖的台独论,导致身家性命财产遭受危害,因此提告”。
岛内亲绿的《自由时报》16日报道称,如今台湾“高检署”调查后,认定无法仅凭赖的主张,即推论赖有何涉“内乱罪”的行动,认定罪证不足,已将全案签结。
16日,陈丽玲表示,赖清德继前案被告发内乱罪获高检署签结后,如今再抛“台独”论调,台湾现今正面临大陆的武力威胁,赖清德身为最高“行政首长”,却多次抛出“台独”的意图,恐使台湾面临战争的风险 ,今天下午3点半将再次赴“高检署”,告发赖清德涉内乱罪。
他和她
让陈丽玲等人怒而再度提告赖清德,是因为15日赖清德再度猖狂。
他提出所谓“台独工作者”的三个“务实”。岛内媒体报道称,“第一,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不必另外宣布台湾独立;第二,台湾前途只有2300万人可决定,其他人不行;第三,他率领行政团队,建设国家、发展经济、壮大台湾。另外,他提出六个‘捍卫’、‘维护’、‘发展’、‘维持’等工作方向。”
据“中时电子报”16日报道,对赖清德的相关言论,国台办主任刘结一16日上午直接点名赖清德说,“他就是个台独!”
报道说,对解放军18日将在福建沿海举行军事演习,是否有警告“台独”势力的意味,刘结一明确表示,“我们举行军演,是为了捍卫我们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一次行动。”
鼓吹“台独”在岛内是“违法行为”。那么,赖清德为什么没有被台当局法办?
亲绿的《自由时报》16日刊登文章道出了其中猫腻:赖清德所谓 “‘台独工作者’三个‘务实’”的声明,说得更明白一点,它其实是小英政府“维持现状”内涵的包装。
明白了吗?蛇鼠其实是一窝,或者说狼狈为奸。
那就只能靠大陆清理门户了!
此前,环环(ID:huanqiu-com) 曾在社评中建议“精确打击赖清德,开创反‘独’新局面”,中国可以做的包括:动用《刑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在中国的法庭对赖清德“分裂国家”的罪行立案调查、审判。如果罪证确凿,就可以在全球对其进行通缉。如果能成功开启审判赖清德的先例,不仅对他本人,对其他“死硬台独政客”都将形成“强大心理震慑”。
这篇文章在岛内引发极大轰动,台“行政院”不得不紧急出面“灭火”。
他喝的是“中国的奶”
赖清德的“绿”已经从里到外、从头到脚。
顺着赖清德的说法,亲“独”的《自由时报》16日鼓动说,接下来就应该这么做:“第一,提出一部台湾人民可以据以制宪、决定台湾前途的公投法;第二,提出台湾宪法草案,推动制宪公投;第三,全面推动以台湾名义发展外交、加入国际组织的政策。”
赖清德和蔡英文会被猪油蒙了心,如此铤而走险吗?
很讽刺的是,公开鼓吹“台独”的赖清德喝的是“中国的奶”,事实如铁。
显然,赖清德一不小心就暴露了一个事实:他黑头发、黄皮肤、在文化上喝得也是“中国的奶”,虽然他口口声声喊着“台独”。
对这样的败类,只能拔剑清理门户。
那一天,应该不远了!
2018-4-18 0:27
涉刑法内乱罪 谢谢光阴设置高亮!
谢谢向左走加分! 小鱼儿外婆 发表于 2018-4-18 11:57
涉刑法内乱罪
应该治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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