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者怎么那么难?
北京的天气渐渐的热了起来,喜水的泳者越来越多了。望着湖水里疯长的水草,看着时深时浅的水面,感叹热爱游泳运动的退休老人们实在不易。七情六欲丧失殆净,就剩下这点爱好了,却也那么不尽人意。什刹海等自然水域的游泳合法化渺无音信,“野泳”的帽子,泳者还是得继续戴着。那些死于水系人的家属索赔无异于“碰瓷”,不知道是依据了什么法律条文而屡屡得逞?可能更多的是利用了人们的同情心,绑架了道德。否则,一个行为能力人的意外死亡,为什么却让不知情的一方赔偿呢?如果死者不是行为能力人,当然是应该由死者的监护人负责了。与水务局有什么相干?与水域的管理者有什么必然联系?难道自然水域都应该加上围栏,加上盖子吗?我作为一个自然水域的游泳爱好者,我敢说:政府如果给大家摘掉“野泳”的帽子,支持、扶持自然水域的游泳爱好者,就是让大家立下生死状,也不会有什么阻力。真正的游泳爱好者绝对不是为了买骨灰盒、讹点丧葬费而去自然水域游泳的。那些口口声声关心人们生命安全的部门以及媒体,真正应该做的是增加一些安全设施,呼吁喜欢游泳的人们要科学游泳,万万不能酒后或者带病游泳,等等。像那种三番五次的设立围栏的做法,实在是太愚蠢,不如把钱用在安全措施方面。 自然水域游泳本来就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这种游泳活动不像酒驾、毒驾,也不像飙车、玩枪弩或者弹弓,自然水域游泳不会给他人造成危害,而且自然水域的泳者还曾经屡次救人于危难。 因此,我向媒体,向全社会发出呼吁:同情一下,支持一下自然水域的游泳爱好者吧,他们几乎都是辛苦、节俭了一辈子老人们,泳池不适合他们。为什么安乐死、尊严死有市场,自然水域游泳就不能有市场呢? 同情一下,支持一下自然水域的游泳爱好者吧,还是我们小地方好,任游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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