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将走出阴暗走向阳光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8-6-5 14:54 编辑“阴阳合同”将走出阴暗走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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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按:所谓“阴阳合同”,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律璞玉解释,一般是指其中一份合同用来向监管部门正常报税,另外一份则是为了逃避缴纳税款而双方约定的真实交易价格。
近日,一位名嘴揭露有的明星的酬金,“阳合同”是几百万,而“阴合同”是几千万元。累计起来,有上亿的酬金,没有交税。这可是个大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网民非常关注,而且国家税务部门立马行动起来,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现将央视新闻移动网6月4日央视评论特约撰稿秦川报道的《央视:调查只是开始 如何让“阴阳合同”走出阴暗?》转发如下:
原标题:税务部门调查只是开始 如何让“阴阳合同”走出阴暗、走向阳光?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3日作出回应,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还表示,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影视从业人员涉税问题关乎社会公平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此事引发网友热烈关注,除了名人效应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少人对纳税公平存在一定的焦虑。作为中低收入者,收入主要靠工资,纳税一清二楚。反倒是一些高收入者,由于收入的渠道多元,个中操作的空间比较大。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绝非是一起娱乐新闻,我们不关心名人间的个人恩怨,关心的是社会公平和法律的权威。
快速介入值得点赞但调查只是开始
当然,从目前来看,国家税务总局还只是介入调查。被网曝的那份“阴阳合同”,究竟是否真实可信?和谁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通过签署“阴阳合同”逃税的问题到底在多大范围内存在?所有的疑团尚待权威解答。
需要指出的是,这次税务机关的反应速度很快,事件从网上热炒到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不过就两三天的时间。以实际行动及时回应网民关切,这是政府部门面对网络舆论的正确态度。我们期待调查能够真正深入进去,将整个情况摸清楚、公开来。“阴阳合同”的问题就在于让猫腻藏于阴暗之中,我们的调查恰恰就是要让“阴阳合同”走出阴暗,走向阳光。于此而言,调查只是开始。
肃清乱象需要采取综合措施
进一步言之,不仅在演艺圈,“阴阳合同”还可能出现在体育圈以及房产中介圈。另外,随着各种金融工具的不断发展,逃税手段也有更加多元化、隐蔽化的倾向。比如一些明星可能将高片酬化整为零,采用分期付款、股权运作等方式进行兑现。打击逃税漏税,目光也不能光盯在“阴阳合同”这一个点上。
面对“花式”避税手段,要最大限度肃清乱象,不仅税务稽查的手段要跟上,同时也要织密信用体系,采用更多先进的技术手段以及大数据等分析方法,尽可能做到应缴尽缴。目前,我国将要对个税进行改革,增加税前抵扣的项目等等。实际上,税收制度的改革需要建立在收入系统透明和信用体系完善的基础上。否则容易留下漏洞。“阴阳合同”事件再次告诉我们,相关的基础工作需要加快推进并夯实。从而让税收真正做到既为国家聚财,也为社会谋公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是谁赚大钱,只要合法,不但不会置喙,还会保护。但是,如果走歪门邪道,或者以灰色手段敛财,比如通过偷税逃税方式积累财富,则于法不容。因此,要提醒那些对“逃税漏税”蠢蠢欲动的人的是,逃税非小事。对于这类“逃税漏税”的行为,公民有依法举报的权利、税务机关有依法查处的责任、司法机关有依法处置的权力。
一些高收入人士通过各种手段逃税漏税几乎是公开的秘密。此风绝不可长,也绝不能长久持续。期待这次“阴阳合同”事件能够成为一个突破口,揭开一个存续已久的黑盖子,并通过法律的介入,该查的查,该打的打,还公众以真相,还社会以公平。同时通过完善制度、严格执法,真正让税法尊严不受挑战,让公共利益不被侵犯。
2018-6-5 0:01 蓝蓝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将那些偷税漏税的明星及其后台老板,绳之以法!
2018-6-515:05
博主回复
完全应该!
快乐海洋
不举报税务也不查难道他们真不知道内幕吗
2018-6-5 17:40
博主回复
不日可见分晓! 东方兴红
用阴阳合同避税,这一招,早就就过时,落后了啊,再说,那个会那么傻?把阴阳合同证据留在甲方?
今天 19:25
博主回复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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