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案认定正当防卫:正义无须向残暴退让!
https://wx2.sinaimg.cn/large/005uHWHyly1fuueyg81v5j30rs0fmn8h.jpg昆山砍人案认定正当防卫:正义无须向残暴退让!
https://tva4.sinaimg.cn/crop.0.0.180.180.50/005uHWHyjw8edh273mh8mj30500500so.jpg常恭2016 发布于 2018-09-01 22:35:27 举报
阅读数:96
9月的第一天,全国人民终于松了一口气,发生在8月27日的江苏昆山砍人案终于尘埃落定:今天下午当地公安机关通报,“反杀”刘海龙的于海明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通报发出后瞬间刷屏,朋友圈里奔走相告,悬了几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当暴行突如其来的时候,法律终于给了人们直面残暴的底气!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堪称触目惊心。被“反杀”的龙哥醉酒驾车在先,强闯非机动车道在后。当强行变道与正常行驶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后,非但不思悔改,反而在被同行人劝阻后持续追打于海明,最终发展到了手持长达59厘米的双刃砍刀追砍,导致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受伤。、词语的描绘大概只能勾勒紧张和惊险,而当事人当时所面对的千钧一发、生死一线远非你我所能想象。所以当砍刀甩脱后,即使作为求生的本能,换做是谁也会奋力一搏。于是才有了那段惊心动魄的“反杀”和发酵至今的滔天舆情。从8月27日事情发生到今天尘埃落定,不到一周的时间里,舆情如海啸般发酵,无论是专业角度的解读分析还是普通人视角里的情理论证,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和“法律不强人所难”的谚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普及。很少有那一起事件像这件事一样超越了身份与立场,得到了空前一致的共识。是啊,即使不考虑刑法规定的所谓“无限防卫权”,难道面对如此暴行还要放下自己的生命去考量自己的反击是否与对方的侵害对等吗?即使没有“法律不强人所难”的法谚,难道在如此千钧一发之际还去指望命悬一线的于海明保持反击的理性吗?这其实只是一个常识:如果脱离了具体的情景高谈阔论乃至适用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那么最终只能让公民对非法的防卫权沦为你砍我一刀我再砍你一刀的笑话。所以,这一事件的意义绝非在于激活沉睡的正当防卫条款,其所指向的我们人所共知、无法剥夺、依法享有的面对残暴的毫无疑问的反抗的权力才是更为深远的。法治社会中,每个人在权利边界以内都是自己的主人,当非法的干涉乃至残暴不期而至的时候,奋起反击,捍卫自己是无需论证的天然权利。这是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因非法而获益,一旦主动采取非法行为就要承担必然来临的后果乃至不可预计的风险。正当防卫指向的是公民面对非法暴力时的反抗,其背后的真正价值却在于自由、平等、公正等等这些更为深远的法治原则。从自由的角度出发,在我的权利边界以内你如果非法干涉那我当然要去排除。以平等的视角审视,你我平等,你当然不能凌驾于我。用公正的原则衡量,如果允许因不法而获益,那么必然导致强梁横行,你争我夺。因此,与其说舆论担心生死一线的反抗沦为犯罪,毋宁说是对公平正义怀抱着发自内心的渴望!因此也就不存在舆论和司法谁左右谁的问题。这一事件中的两个细节令人动容。其一是所有讨论的起点都从当时现场监控的视频出发,由事实推导结论而非某些事件中的以讹传讹甚至谣言横行。其二是公安机关没有回避被反杀者曾经见义勇为的事实,并未因“国人皆曰可杀”就刻意忽视甚至颠倒。就舆论而言,事实是讨论的基础,以事实为依据的观点争鸣再激烈也不会偏离理性的轨道。就司法而言,事实是决断的底线,不回避矛盾的坦诚更是赢得信任的关键。所以,应该乐见这样的全民大讨论甚至是大争论,让舆论用事实说话,天塌不下来!所以,更应该清楚,越是争议不断、众说纷纭的时候,越是应该相信司法的定力和担当。据说某地赌场还对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开了盘口,从网上流传的赔率来看,在设局者眼里此事以于海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告终是小概率事件,这应该也反应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心态。尘埃落定之际,庆幸也好,欢呼也罢,那些情绪化的表达甚至戏谑都不再重要,唯一值得每个人铭记的是合法终究会被保护,非法必然付出代价!正义无须向残暴退让,司法不会让人民失望!
唯一值得每个人铭记的是合法终究会被保护,非法必然付出代价!正义无须向残暴退让,司法不会让人民失望!
法治社会、充满正义!
正当防卫、文明和谐!
正义宣判,大快人心! 法治的 蓝色海湾 发表于 2018-9-2 04:54
唯一值得每个人铭记的是合法终究会被保护,非法必然付出代价!正义无须向残暴退让,司法不会让人民失 ...
山水游 发表于 2018-9-2 07:49
法治社会、充满正义!
正当防卫、文明和谐!
浪花LN 发表于 2018-9-2 08:57
正义宣判,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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