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泳协会关于第17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游泳协会关于第17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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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群众冬泳活动的开展,由中国游泳协会、辽宁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大连市金普新区管委会、大连旅游发展委员会、大连市体育局主办,大连市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大连金石滩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冬泳协会承办的第17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定于2018年10月20日至21日在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张梅(总局游泳中心)、于晓光(辽宁)、关志斌(金石滩旅游集团) 执行裁判长:曹巍(北京)、华民(浙江) 裁判长:武国钊(辽宁)、王校军(大连)、张恒铎(大连)、高峰杉(大连)、刘宇(金石滩) 编排长:王海静(大连、女) 其他裁判由组委会选定。 二、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10月18日12:00前到金梧桐度假酒店,地址:金石滩旅游度假区丽湖路9号报到,联系人:姚世谋,电话:13889488093。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带中国游泳竞赛规则.裁判法。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培训。 三、参赛队须知 (一)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于10月19日12:00前到大连金石滩游客服务中心(金石滩轻轨站西侧)领取参赛证和确定参赛项目。 (二)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于10月19日16:00,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 (三)请各参赛队自带2.4米x1.6米的队旗。 1. 凡在游泳字〔2017〕16号文件中公布的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在队旗上须印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和"各会员单位入会名称”的字样。 2. 队旗颜色不限。 (四)请各参赛队指派3人(1名持旗、2名护旗),在开幕式前按照指定位置站好,参加入场仪式。 (五)请各参赛队在《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
附件:(下载请至文末点击“阅读原文”) 1、竞赛规程 2、项目设置表 3、竞赛日程 4、竞赛报名表 5、200米公开水域畅游报名表 6、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7、大会活动日程表 8、服务指南
中国游泳协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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