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04:24

【关注】民法典增新规,游泳受伤谁担责?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20-5-30 04:24 编辑

@香官愚叟 @乐载黄河故道 @山苗@DLW @尘埃落定 @蓝色海湾 @崔大嘴 @山水游@牛弟的阿哥 @一片山水 @wan老兵新传 @小鱼儿外婆 @沈阳天路 @岸上人 @威海杆哥 @今来 @铁锚 @精灵企鹅 @大道致简 @天池水怪@冬晨泳@洪499683166   @QD八大关   @探索冬泳123
2020年5月22日,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是继2019年12月23日首次亮相后,“完整版”的民法典草案的二度亮相。泳者之星获悉,民法典草案共分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其中侵权责任编中拟增设的“自甘风险”新规则,与体育行业息息相关,热爱水上运动的朋友们可要注意了!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04:24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20-5-30 04:01 编辑

自甘风险新规定,填补法律空白

参加体育活动,游泳训练、公开水域游泳赛事、水球运动、铁人三项等,磕磕碰碰导致受伤在所难免。如果伤情严重,涉及不菲的治疗、误工等费用,明显影响了学习、生活或工作,那么受伤的一方就可能动起向“致伤者”索赔的念头。实际上,这样的起诉索赔案例相当常见。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04:24

风险责任划分清晰,保护组织者积极性

“自甘风险”规则,你赞同吗?欢迎泳友们留言参与讨论

DLW 发表于 2020-5-30 04:42


“自甘风险新规定,填补法律空白。”同意这一新规定,否则将无人再组织相关活动。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04:47

DLW 发表于 2020-5-30 04:42
“自甘风险新规定,填补法律空白。”同意这一新规定,否则将无人再组织相关活动。

实际上游泳活动或游泳赛事的主办方要求参入者签责任书就是这一规定的具体实践。谢谢老朋友DLW第一时间关注,点评:):handshake

崔大嘴 发表于 2020-5-30 06:23


太好了,支持!

山水游 发表于 2020-5-30 07:27

支持

泽雅 发表于 2020-5-30 07:52

    民法新规好,大家出去玩互相照应,一旦个人出事,不牵涉其它人。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20-5-30 08:26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04:24
风险责任划分清晰,保护组织者积极性

“自甘风险”规则,你赞同吗?欢迎泳友们留言参与讨论

点个赞:handshake

868584 发表于 2020-5-30 09:27

好文!学习了!

山苗 发表于 2020-5-30 09:31

必须得支持!: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13:58

崔大嘴 发表于 2020-5-30 06:23
太好了,支持!

谢谢老朋友崔哥关注,点评:handshake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13:58

山水游 发表于 2020-5-30 07:27
支持

谢谢老朋友山水游关注,点评:handshake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13:59

泽雅 发表于 2020-5-30 07:52
民法新规好,大家出去玩互相照应,一旦个人出事,不牵涉其它人。

谢谢老朋友泽雅长老关注,点评:handshake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14:00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20-5-30 08:26
点个赞

谢谢老朋友杆哥关注,点评:handshake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14:00

868584 发表于 2020-5-30 09:27
好文!学习了!

谢谢老朋友868584关注,点评:handshake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14:01

山苗 发表于 2020-5-30 09:31
必须得支持!

谢谢老朋友山苗长老关注,点评:handshake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20-5-30 15:12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20-5-30 14:00
谢谢老朋友杆哥关注,点评

不客气:handshake

冬晨泳 发表于 2020-5-30 19:24

法新规好,大家出去玩互相照应,一旦个人出事,不牵涉其它人。

岸上人 发表于 2020-5-30 21:08

      学习了: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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