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严禁游泳、垂钓! --腾讯新闻
9月13号,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联合公安、城管、街道等多部门,对四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垂钓、游泳等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开展执法行动。 上午10点,执法组来到四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湘水湾沿线。为防止市民进入保护区河道内游泳、垂钓,今年5月,当地街道办在沿线河堤上统一加装了隔离护栏,但有多处被破坏。 天元区栗雨街道党工委委员 唐长清:“这个昨天才修好,今天又被破坏了。” 见到执法人员到来,几名携带了渔具、游泳装备的市民匆忙从隔离护栏破损处离开。岸边还有几人正在垂钓,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劝离。 执法人员介绍,在饮用水源地垂钓、游泳存在两大污染。其中,游泳时人体排出的汗水等会增加水质的氨氮量,破坏饮用水安全,钓鱼时投放的饲料或诱饵会污染水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下阶段,各部门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将由各职能部门立案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局长 文红武:“如果发现有党员和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带头在这里钓鱼、游泳,我们查处以后会移送给相关部门的纪委,进行查处、问责。特别对破坏护栏的,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行政处罚。”http://bbs.china-ws.org/data/attachment/forum/202009/15/064719lhh0i97iwgdgd0pi.jpg.thumb.jpg饮用水源。 保护好饮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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