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游 发表于 2020-10-30 19:44

关于建议指定户外游泳场地的




关于建议指定户外游泳场地的报    告

市政府:
西安护城河景区经过多年改造,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了。经过改造的西安护城河水清岸绿十分美丽,大家为西安市政府大力度改造城河脏乱差的壮举点赞,是为西安人民又做了一件大好事。城河的魅力同时也吸引了西安广大游泳爱好者在水中畅游的激情,大家发现护城河是西安最佳游泳场地并纷纷来此游泳,然而却遭到了城管的阻拦。我们认为,不应该片面的阻拦,应该合理的疏导。2020.10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指出,“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设施”。2016年执行的《西安公园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政府应该给游泳爱好者指定场地。在国家法律中也未见禁止户外游泳运动的条款。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主席都是游泳爱好者,当2013年习主席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时曾说“我每天游泳1000米”,作为广大游泳爱好者之一的我为此感到十分亲切。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支持群众游泳活动,北京已开放了8处自然水域游泳点,拟进一步开放。除此之外,天津海河狮子桥、许昌护城河、南宁邕江……等很多城市也向户外游泳爱好者开放。当地政府大力支持, 并修建更衣室, 下水台阶等等,西安做为一个多元化的大都市却无一处户外游泳场地,为此作为户外游泳爱好者深感羞愧,真怕外地人嘲笑咱们的落后。西安户外游泳爱好者已经发展到近千名。户外游泳已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多次受到电视台的采访报道。曲江湖. 世园会. 鲸鱼沟等地也组织了好几届的冬泳比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也多次派出代表队参加国内外很多城市的游泳比赛,为我市赢得了荣誉。溺水是公众顾虑的事情。实践证明,几十年来西安户外游泳者无一例伤亡事故,有户外游泳爱好者的地方,几乎没有溺亡事件,户外游泳爱好者会劝导不会游泳的人,如果有人落水,我们能够及时打捞。我们在灞河等地协助城管、公安无数次救助意外落水者,受到了当地政府及群众的肯定。有碍观瞻也是公众顾虑的事情。这是一个伪命题,游泳是一项运动,着装有其特点。至于在户外游泳运动中出现的更衣不遮挡、河里打肥皂洗澡、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是极个别现象, 如果发现我们会当场的批评,当全国第十四届全运会明年即将在西安举办之际,市政府应当以实际行动利用改造好的护城河大力宣传十四运,建议今冬明春举办一次西安护城河全国大型冬泳比赛提高西安知名度,落实国务院精神,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使西安跨入国际大都市的先进行列,在此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尽快给游泳健身者在避静処指定几个活动场地。全巿游泳爱好者将感谢政府。                          西安市全体户外游泳爱好者二〇二〇年十月

合肥冬泳 发表于 2020-10-31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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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顾问白冰 发表于 2020-10-31 09:04

!!!!!!好建议!!!

刘建华 发表于 2020-10-31 21:52

赞!

深蓝色海豚 发表于 2020-11-1 17:43

好建议!!

寒江搏浪 发表于 2020-11-1 20:10

合理诉求

三省克己 发表于 2020-11-4 18:20

安组织程序办事,

尘埃落定 发表于 2020-11-5 20:02

政府最好的作品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期盼游泳基地早日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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