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首届长三角成人游泳邀请赛
2020年首届长三角成人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二、承办单位:乐清市人民政府温州市体育局 浙江省游泳协会三、协办单位: 乐清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温州市游泳协会 乐清市游泳协会浙江德依天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四、赞助单位:温州市捷胜游泳培训服务中心五、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13-14日在乐清市新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六、参赛对象长三角地区(安徽、浙江、上海、江苏)各游泳、冬泳协会、各受邀请单位。七、竞赛项目1、单项:50米(蛙泳、自由泳、仰泳、蝶泳);100米(蛙泳、自由泳、仰泳、蝶泳);2、接力项目: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以4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120-140岁组、160-180岁组。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3男、1女。八、竞赛组别(男女相同)24-34岁组(1986年至1996年)35-44岁组(1976年至1985年)45-54岁组(1966年至1975年)55-64岁组(1956年至1965年)九、参赛办法1、各参赛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16名(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2、每人限报两项个人项目,可兼报接力项目;3、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次比赛,参赛人员的健康状况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十、竞赛办法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最新的游泳规则;2、所有比赛项目直接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3、比赛检录时,参赛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检录。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及其所有参赛成绩和名次;4、各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可并组比赛、分别录取。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1、个人项目决赛名次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各组(含接力和趣味比赛)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3名颁发奖牌与证书,其他名次颁发证书;2、团体总分计分方法,各年龄组单项名次得分及接力项目得分累计相加记取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单项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单项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3、团体总分取前8名颁发奖杯及奖金,奖金标准: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2000元、第六名1000元、第七名800元、第八名600元;4、设立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着裝(泳装〕整齐;队旗、队服标志明显;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组织有力、步调一致;无弄虚作假行为发生,无安全事故发生。十二、报名和报到1、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所有参赛队于2020年11月5日之前登录:http://www.chinaswimmer.com/,点击“注册参赛”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使用账号登录,进入系统后选择比赛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马延亮18253795670。2、各代表队在11月13日上午11:00之前报到,报到地址:中共乐清市委党校(乐清市城东街道胜利路1388号),报到需提供运动员本人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3、大会组委会于13日上午11:30在中共乐清市委党校会议室召开组委会会议,各代表队派领队、教练参加。4、11月13日下午14:00举行开幕式,请各代表队组织运动员携队旗参加,14:30开始比赛。5、比赛时间:11月13日下午-14日上午,共2场比赛。十三、经费1、参加人员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00元/人(含保险费)请于11月5日前汇至赛事组委会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乐清市游泳协会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汇款账号:933001010001218890;支付宝账户:285406130@qq.com刘茴茴;转账用途请备注:参赛队伍名称+运动员人数。2、参赛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组委会可代为安排,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确认,赛事服务联系人:陆经民 13506551166;后勤联系人:蔡婉美13505877811。十四、免责声明 1、 各运动员本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比赛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2、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不适合本项运动者。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十五、防控措施1、鉴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赛人员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工作。参赛人员在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一律谢绝参赛。2、保持比赛场馆的通风和进行日常消毒工作。十六、其他1、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会组委会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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