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吉林市公告!返(来)吉人员须报备和核酸检测
江城日报 今天
图片
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加之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剧增,聚集性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物流量增大,加大了疫情输入性传播风险。为认真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格落实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管控工作。凡是从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凡是从中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2.严格落实返(来)吉人员报备和核酸检测制度。即日起,外省返(来)吉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并配合属地严格落实相应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是从外省(直辖市)返(来)吉人员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实行“落地即检”,体温正常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3.坚持非必要不返吉和非必要不出省。建议全市居民通知在外地工作的亲属留在当地过春节;同时,请全市广大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需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吉核酸检测及隔离费用自理。
4.减少聚集活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节日期间,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不举办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庙会等节日聚集性活动。在人员聚集场所,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5.积极引导群众购买冷链、海鲜等食品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购买时注意查验追溯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四证”,不购买无合格证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收到邮件、快递时注重做好消杀,避免接触感染。
6.加强自身防护和健康监测。外出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 (村屯)报备并及时到市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好疾控中心流调。
7.广大市民主动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公勺、分餐等良好习惯。节日期间要保持规律作息,科学饮食营养搭配。及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官宣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返(来)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拒不执行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坚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
加强防范! 分享了! 长春报告4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
吉林大碴子粥 今天
点击上面“蓝字”关注我们,了解更多资讯!
1月10日0-24时,全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截至1月10日24时,全省连续254天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9例,累计治愈出院19例。
1月10日0-24时,全省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截至1月10日24时,全省连续168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全省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38例,累计治愈出院136例,病亡2例。
1月10日0-24时,全省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1月11日0-8时,吉林省长春市报告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系由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输入,经初步流行病学调查,行程轨迹如下,后续情况长春市将向社会发布:
无症状感染者1,男,1963年出生,系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长人员,近期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居住,1月5日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乘K350次列车(11车27号)返回长春市,乘坐出租车回到长春市绿园区大禹华邦B区家中。1月10日经医疗机构对“愿检尽检”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1日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女,1964年出生,为无症状感染者1的妻子,系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长人员,近期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居住,1月5日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乘K350次列车(11车28号)返回长春市,乘坐出租车回到长春市绿园区大禹华邦B区家中。1月10日经医疗机构对“愿检尽检”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1日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男,1970年出生,系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长人员,近期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居住,1月6日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乘坐大客车至哈尔滨市,当日转乘Z158次列车(17车34号)到达长春市,乘坐出租车返回长春市绿园区蓉桥壹号C区家中。1月10日经医疗机构对“愿检尽检”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1日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女,1973年出生,为无症状感染者3的妻子,系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长人员,近期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居住,1月6日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乘坐大客车至哈尔滨市,当日转乘Z158次列车(17车35号)到达长春市,乘坐出租车返回长春市绿园区蓉桥壹号C区家中。1月10日经医疗机构对“愿检尽检”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1日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对上述人员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已对其居住场所和就诊医疗机构进行终末消毒,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