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运动浙江 浙江省第二届 公开水域游泳系列 赛(青田站) 竞赛规程
绿水青山·运动浙江 浙江省第二届 公开水域游泳系列 赛(青田站) 竞赛规程
浙江省游泳协会 游泳杂志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承办单位:青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 比赛时间、地点:2021 年 7 月 17 日-18 日在丽水市青田县瓯江水域举行。17 日下午 4:00 前运动队报到,4:30 召开组委会技术会议。18 日 8:00 开幕式,8:30 开始比赛,11:30 颁奖仪式。
三 、参赛单位:全省各地市游泳(冬游)协会或游泳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个地市运动员总人数不得超过 70 人,每个参赛队报名参赛人数不得超过 30 人。总参赛人数控制在 600 人左右。
四 、比赛项目:1、男子年龄组 2000 米竞速游(其中 61~70 岁组限报 1000 米竞速游);2、女子年龄组 1000 米竞速游;3、畅游 1000 米(年龄 18-70 都可报名)。
五 、运动员年龄分组:(1)18 周岁至 30 周岁(2004 年 12 月 31 日至 1991 年 1 月 1 日);(2) 31周岁至 40周岁(1990年 12月 31日至 1981年 1月1日);(3) 41周岁至 50周岁(1980年 12月 31日至 1971年 1月1日);(4) 51周岁至 60周岁(1970年 12月 31日至 1961年 1月1日);(5) 61周岁至 70周岁(1960年 12月 31日至 1951年 1月1日);
六 、运动员参赛要求:1、国家在册现役专业游泳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违规参赛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及参赛成绩。2、参赛人员必须符合竞赛规则年龄规定,并具备 2000 米以上体能和技能水准。3、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加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①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②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③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④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⑤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⑥其它不适合本项运动者。4、运动员参赛不得冒名顶替,现场检录以二代身份验证为准。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团队成绩和奖励。5、各年龄组按《秩序册》编排时间进行检录,检录验证完毕后,在出发点集合做准备活动。第 2 次检录不到者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游泳竞赛的相关规定。运动员必须经检录方可下水游泳。2、运动员必须佩带年龄组别规定的颜色泳帽和安全浮球从出发台水下出发,按照大会指定的路线游向终点,在经过转弯浮球标志物时必须从外侧绕过浮球标志物,未经外侧绕球者或就近缩短距离者作犯规处理,取消比赛成绩。3、运动员比赛泳姿不限。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比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1、个人奖:每个年龄组别参赛运动员多于 10 名的取前 8 名进行奖励并计入团体分,团体分分别为 11、9、8、7、6、5、4、3,未获名次的参赛运动员计团体分 2 分。组别中参赛运动员少于 10 名的取前 3 名进行奖励并计团体分,团体分分别为 11、9、8,未获名次的计团体分 2 分。2、参加畅游的运动员各计入团体分 2 分。3、团体奖:团体奖以参赛队为统计单位,取前六名进行奖励。每个参赛队以个人竞速赛得分、畅游分相加所得,得分高的排前列。如出现两队总分相同,则以单项第一名多者确定其团体奖名次的先后。5、比赛奖励设置:个人竞速赛取前三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四至八名颁发名次证书;团体奖取前六名进行颁发奖杯及奖金,奖励标准是:第一名 6000元,第二名 5000 元,第三名 4000 元,第四名 3000 元,第五名 2000元,第六名 1000 元。其余各队颁发纪念奖杯一尊。
九、经费:各参赛代表队往返车旅费、比赛期间的食宿费、参赛服务费自理。
十、报名、报到:1、以本省各地市游泳(冬泳)协会组队或指定 2-3 个游泳俱乐部报名参赛,不接收个人报名。按大会制定的报名表于 7 月 2 日前发电子邮箱至 229577079@qq.com,同时将盖章的纸质《报名表》、《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运动员“一人一表”》邮寄至浙江省游泳协会。联系人:孔 群 电话:0571-8605-89802、每位参赛运动员、畅游人员收取参赛服务费(含保险、泳具等)125 元;参赛服务费用要求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游泳协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天水支行账 号:330016163350500051433、要求各参赛运动队于 7 月 17 日下午 4:00 前到青田县酒店报到并领取参赛证件及物品,4:30 召开组委会技术会议,请领队教练准时参加。4、各队参赛安全责任书在组委会技术会议上上交大会组委会。
十一、裁判员:技术代表,仲裁委员和主要骨干裁判由省泳协裁委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十二、本规则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附件 1 :报名表附件 2 :参赛责任书附件 3 :运动员一人一表
浙江省游泳协会2021 年 6 月 18 日
又有公开水域赛事举办了!好!
预祝绿水青山·运动浙江 浙江省第二届 公开水域游泳系列 赛圆满成功! 赞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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