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黑龙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溺亡--法制现场
8月21日,呼兰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1年8月18日12时许,高某义(男,56岁,黑龙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失联,公安机关随即开展查找工作,8月21日6时许,在松花江呼兰区杨林乡段水域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经现场勘察和检验鉴定,死者身着游泳短裤,体表无伤痕,确认为高某义,系溺水身亡。http://bbs.china-ws.org/data/attachment/forum/202108/22/044807f6kgvbu0g0y7rug0.jpeg.thumb.jpg
牢记安全第一!
警钟长鸣!不是畏罪自杀就行。 周晓峰zxf 发表于 2021-8-22 20:01
公开水域游泳戴跟屁虫还是有必要的!为自己、为家人!
警钟长鸣!
不是畏罪自杀就行。 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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