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警情通报2021年11月28日10时许,吉林监狱脱逃罪犯朱贤健被吉林警方抓获。
特此通报。
吉林市公安局
此前报道:
2021年10月18日18时许,吉林监狱罪犯朱贤健利用收工时间,通过攀爬AB门雨棚翻至监墙,强行进行脱逃。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朱贤健,因涉嫌抢劫罪,于2013年7月22日被刑事拘留,于同年8月28日被逮捕。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延检刑诉(2013)728号起诉书指控朱贤健犯偷越国境罪、抢劫罪、盗窃罪,于2013年12月10日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1日凌晨1时许,朱贤健非法越境到中国境内。2013年7月22日10时许,朱贤健在图们市红光乡集中村,以盗窃为目的,采取破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全某某住处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全某某发现,为抗拒抓捕,用刀捅伤全某某的背部后,抢走全某某身上的挎包,包内有人民币1482元、6个糖块、5个存折、2张身份证、红色布兜子、一把扇子。经鉴定,被害人全某某因外伤致双侧血气胸伴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系重伤。案发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从朱贤健处扣押赃款人民币1388元、尖刀3把,并返还给被害人全某某人民币1388元。
2013年7月22日凌晨3时许,朱贤健在图们市红光乡集中村,以溜门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冯某某住处,窃取了OPPOA121手机一部、男式棕色折叠钱包一个、蓝色运动鞋一双。经鉴定,盗窃物品价值折合人民币401.50元。当日12时许,朱贤健在图们市红光乡集中村,以盗窃为目的,采取破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曹某某住处,窃取了香烟六盒、白色短袖、黑色短裤、一个挎包、一把折叠刀、绿色毛巾、袜子、两罐啤酒等物品之后,在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抓获。经鉴定,盗窃物品价值折合人民币45.7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从被告人朱贤健处扣押OPPOA121手机一部,并返还给被害人冯某某。
2014年3月25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决,朱贤健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犯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0元,驱逐出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00元,驱逐出境。刑期止2024年10月21日。
2017年6月7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朱贤健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裁定将罪犯朱贤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自2013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止)。2020年4月10日,朱贤健再次获得减刑八个月,刑期将于2023年8月21日止。详见>>吉林监狱一重刑犯强行脱逃:犯偷越国境等三宗罪 警方称极度危险
网络上流传的该罪犯逃出吉林监狱的视频时间显示,罪犯朱贤健先是攀爬并疑似损坏电网逃出监区,然后逃入办公区。
依据网络视频和现场情况,可以初步分析出罪犯朱贤健疑似是从监狱的西侧逃出。
吉林监狱西侧的多位居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18日晚上罪犯朱贤健逃出监狱后,往监狱西南侧的小山岗逃窜,然后消失在夜幕中。 哦!多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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