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里金身 发表于 2008-3-28 11:33

<P><FONT color=#a0a0a0 size=5>3月26日海滨二路车祸后续报道:</FONT></P><P><FONT color=#0033ff size=5>3月26日凌晨5点左右,天刚蒙蒙亮。有一位当地的老年人骑着自行车去植物园(或者海边)晨练。他骑着车,从西往东靠右边行驶。看到宽广的马路上一个人也没有,思想比较麻痹,他就又靠路中间黄线的右侧骑行。当他到十字路口时,精力也不够集中,这时猛然间从东面开来一辆高速行驶的拉土的工程车。车辆是左转弯向南行驶,一下子将骑车老人撞了个正着。悲剧顿时发生了!至于是谁闯了红灯?是谁违章?只有靠交警勘断了。据说司机肇事后,马上打的去交警队投案报了警。听候处理。</FONT></P><P><FONT color=#0033ff size=5>现场:死者躺在十字路口的接近中点、自行车、肇事车、以及甩撒的泥土都在十字路口南面的黄线以东。</FONT></P><P><FONT color=#0033ff size=5>据悉:遭不幸的这位老年人是石臼三村的一位退休老职工,姓贺,已经年过七十。</FONT></P><P><FONT color=#0033ff size=5>&nbsp;&nbsp;&nbsp;&nbsp; 他是一位老海员。他一生中到过五洲四海,闯过惊涛骇浪,可是万万没想到,正当他锻炼身体,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却将自己的一条老命葬送在平坦宽广的马路上;殒命于无情的车轮下;撒手于伴随自己多年的自行车上。悲剧呀!</FONT></P><P><FONT color=#0033ff size=5>愿贺老伯九泉安息!望早起晨练的人们深思惊醒!引以为戒。但愿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日照的道路交通更安全些。</FONT></P><BR><BR>[此帖子已被 浪里金身 在 2008-3-28 11:50:20 编辑过]<br><br>[此帖子已被 浪里金身 在 2008-3-30 11:53:18 编辑过]

发表于 2008-3-28 20:06

<FONT color=#52cc33 size=6>冬泳人不仅游泳时注意安全,日常生活中也要爱惜自己!</FONT>

海底捞月 发表于 2008-3-29 10:58

原文由 畅游大海 发表: <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f70909 size=6>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时刻牢记安全第一!</FONT>

浪里金身 发表于 2008-3-29 09:35

<FONT color=#ee1169 size=5>据好多认识这位车祸遇难老人者回忆说:这位年过古稀的老人多年来已经养成了早起晨练的习惯,平时都是与老伴一起步行前往锻炼地点。最近几天早晨,老伴不舒服,没和他一块,他就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前去。也许是不常骑车,猛然骑行不适应,也许是年龄大了,眼睛、耳朵、和应急反应迟钝。。。。老年早起锻炼者应该从中接受教训。天不亮视线不好时尽量不要上路,最好不要骑车,一定靠人行道行走,精力一定要集中,准确及时的判断路况,随时准备应付特殊情况。</FONT><br><br>[此帖子已被 浪里金身 在 2008-3-30 11:48:47 编辑过]

牡丹哥 发表于 2008-4-2 18:46

谢谢

寒冬过后 发表于 2008-4-6 23:18

其实最该引起注意的就是我们这些行人或骑车的人。本身就属于弱势群体,再不注意自身安全,不遵守交法,那岂不与拿鸡蛋去石头无异吗?在我们这里,据我观察,违反交通法规的事例中,机动车所占比例估计也就十分之一而已。其他的就是行人和骑车者了。最容易引起事故发生的是骑电动车的人,简直都成了老天爷,以为天下都是自己的,想咋地就咋地,让人看着都害怕。

泉水叮咚 发表于 2008-4-6 15:09

<FONT size=5>人生命是宝贵的,要注意安全.</FONT>

小舟 发表于 2008-4-8 16:35

<P><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ff0066 size=7>引以为戒</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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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要从别人的鲜血和生命中接受教训,绝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