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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近日联合制订了“5.12”地震遇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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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0 1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近日联合制订了“5.12”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

(综合讯)中国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近日联合制订了“5.12”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对遗体处理方式、遗体辨认程序、境外人员遗体处理、卫生防疫、协调配合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中国民政部网站消息,意见指出,根据遇难者有效身份证件或经亲属辨认,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门安排火化;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土葬处理。既无有效身份证件也无亲属辨认,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公安、卫生部门根据灾区实际情况,要尽力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5.12”地震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遗体及时火化或土葬。遇难者经确认是外国人的,遗体由中国殡葬协会进行防腐处理,遇难者身份确认、通知、遗体运输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意见强调,遗体搬运和土葬应当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参照卫生部有关技术方案进行。在遗体处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尊重遇难者尊严,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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