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接省总鄂工发电[2008]29号紧急通知,省交通工会向厅机关、厅直单位和广大会员发出了为灾区“重建家园、再献爱心”的通知,号召每一名工会会员至少再为灾区群众捐献10元钱,每一名荣获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先进个人至少再为灾区群众捐献1天的工资,获得‘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负责人获得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单位再为灾区群众捐献1万元。截至22日17时,广大会员再次捐款509090元,为汶川地震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奉献我们的一片爱心。 各单位具体捐款数额如下: 厅机关(后勤中心)12310元 省公路局 4445元 省运管局 13000元(含单位捐款1万) 省港航局 18130元(含单位捐款1万) 省高管局 2200元 交职院 55900元(含单位捐款1万) 交规院 56950元(含单位捐款1万) 质监局 3400元 造价站 800元 规划室 370元 世行办 1185元 厅信息中心 13200元(含单位捐款1万) 京珠管理处 54720元(含单位捐款1万) 楚天公司 27710元(含单位捐款1万) 汉十管理处 66021元(含单位捐款1万) 黄黄公司 30276元(含单位捐款1万) 武黄公司 14288元(含单位捐款1万) 高发公司 33110元(含单位捐款1万) 随岳中管理处、指挥部 70075元(含单位捐款1万) 随岳南指挥部 1000元 十漫指挥部 10000元 湖北省客运集团 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