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中院采取四条措施确保北川法院恢复开展审判工作 6月2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亚林一行在安县组织北川县、安县法院有关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就北川县法院尽快恢复审判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协调。 北川县法院是此次遭受地震灾害最重的法院,人员伤亡惨重,在职44名干警近三分之二遇难。法院审判办公楼被埋,办公设备、案件卷宗、档案尽毁。灾后,该院幸存干警在绵阳中院党组和该院临时党支部的组织下,一边投入紧张的抗灾自救工作,一边积极准备尽快恢复审判工作秩序。 为确保该院正常开展审判工作,绵阳中院根据北川县法院当前面临的实际情况,提出四项措施:一是尽快在临时搭建的帐篷内设置审判庭和法律咨询处,并将幸存人员中具备审判资格的9名审判人员组成3个合议庭,立即启动正常审判工作。二是逐步从全市法院抽调审判骨干充实到北川县法院,同时吸收今年参加招考的人员作为志愿者协助该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三是按属地管辖的原则,北川县法院仍然受理、审理由该院管辖的各类案件,安县法院负责在北川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时提供支援和保障;如北川县法院审判任务超负荷,为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理,市中院将直接提审、提级执行或指定就近的安县法院审理、执行部分案件。四是北川县法院立即发布公告,对地震前已进入审判、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清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尽快依法作出处理。(聂敏宁 孙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