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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还座与中国让座 fficeffice" /> 2008年07月07日 09:21中国网【 大 中 小 】 【打印】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规定,乘客应主动让位给老人、孕妇等特殊乘客。不履行义务,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河南商报7月3日) 同样因为让座问题,却发生几种截然不同的破解方式:对不给老弱病残让座的乘客,湖南施以“罚钱”大刑侍候;而北京则以“奖赏”物质奖励示人;而武汉干脆以“让座50次可获30元公交卡”回扣式进行刺激。手法虽不同,都离不开一个“钱”字。难道,让座问题,真的是钱的问题? 钱的问题,真能解决不让座问题吗?我看未必。这是因为,让座,只是一种美德,而不是强制性义务,至多涉及文明乘车行为。乘客只要掏钱上车就有其合法性、保障性。谁也无权赶其下车?更无权罚款?再则,如果乘客不在乎这几个“赏钱”,图个舒服,“有奖让座”同样会泡汤。 让座问题老在钱上打主意,走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路线。其实,这是看错了医生,吃错了药——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网站联合进行了一项在线调查。参与调查的3906人中,64.7%的人表示自己会主动给需要帮助的人让座。有几人谈钱了?据郑州晚报报道,郑州的让座率可能要排在全国之首,几人谈钱了?难怪,有调查显示,48.9%的人觉得用物质去奖励道德行为,会让原本善意的行为变质。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让不让座,根本不是赏钱罚钱的问题。而是事关国民道德问题,社会风尚问题,公众素质问题。既然,这一问题“剪不断,理还乱”,我们为何不创新思路呢?既然,让座是一个全球共性问题,我们为何不看看外国是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的呢? 在德国没有让座烦恼,只有还座之说。德国法律规定,老弱病残孕乘坐公交车享有优先权。一般来说,公交车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座位是老弱病残孕保留座,用蓝十字标记,十分醒目。保留座位于车厢前半部分,上下比较方便。这些座位即使空着,站着的青壮年一般也不去坐。如果坐了,一旦看到有老弱病残孕上车,必须赶紧起立还座。如果一时没有注意到,老弱病残孕站到了座位前,要说“对不起”并立即还座。如果有人就是不还座,很简单,叫警察来执法。 我们不是常说要与国际接轨吗?既然,国人的让座钱买不来,号召力又那么软弱无力。德国的还座,是否可以借鉴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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