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网友、各专区版主:
为迎接奥运到来,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对奥运期间各个单位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公示。从即日起,请不在中国冬泳网发表与政治有关的敏感话题,包括转载与政治,经济等相关的敏感文字和搞笑图片。对近期已经发表的,请版主配合管理员对各专区俱乐部板块进行清理。请各专区版主务必在奥运期间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及时删除对奥运不利的文字和图片内容!杜绝一切不利于奥运的信息!
我知道的近期有几家网站,由于网友在网站上发表了与政治相关的敏感话题,现在已经被查封。我不希望我们冬泳人自己的网站在此期间出现任何问题,希望喜欢谈论政治经济等话题的网友到其他相关网站交流。请网友,专区版主注意自己在奥运期间的行为,珍惜我们自己的平台,为保证奥运以及网络的正常进行做出自己的贡献!
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通信管理局、广播影视局 :
今年8月,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北京举行,为成功举办奥运创造良好氛围,保证本届奥运会赛事及开闭幕式、测试赛、赛前赛后文化活动、圣火采集、火炬传递等相关活动转播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奥运版权及相关权利,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和中国政府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有关协议,特作如下通知:
一、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及相关活动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的新媒体(互联网和移动平台)转播权已由国际奥委会独家授予中国中央电视台,未经中央电视台授权许可,其他任何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等新媒体均不得擅自转播。
二、通过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将纳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开展的“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对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将依法严厉查处。
三、在奥运期间,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经合法许可或备案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的监管。发现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版权部门应依法从快、从严处理。通信管理部门将根据版权执法部门认定的违法情况,依法实施停止接入、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理措施。广电管理部门要引导、监督、督促本辖区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不得违规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对于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于未经许可或备案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从事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一经查证属实,将由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取缔。
五、为避免奥运赛事转播权被非法侵害,同时促进我国新媒体的发展,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可通过取得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授权的形式,合法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
六、本通知所称“转播”,指通过互联网或移动平台同步或不同步地传输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
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版权保护工作,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事关我国的国家利益,各级版权执法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及广电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执法力度,为进一步净化互联网版权保护环境,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版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二O0八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