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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底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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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声明:请各位领导和大家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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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2:25 | 只看该作者

网警的回复我我怎么也粘贴不上,请点击网址吧:

http://bbs.chinaswim.com/read.php?tid=16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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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1:55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冰岩老师在冬泳网维修期间在悠泳网上回情场老战士的回答,及泳友、网警、老战士的回帖:

级别: 版主(飞旋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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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场老战士  你好!

        “河南冬泳联盟处罚山头的决定”的帖子中粘贴山头的原帖,是为了保留他用及其恶劣的语言骂人的证据(因为他骂人的原贴已经被我们删了),同时也是为了让大家痛恨山头的作为.你也应该看到山头遵守了联盟处罚他3天之内不能在联盟专区发帖的处理意见 ,你也看到了大家对山头的指责,这等于是在大家面前维护了你的合法权益,粘贴骂人原话我想最终起到了让大家同情你,一起来谴责山头,共同支持联盟处理山头的效果,联盟以专区的名义为你主持公道,引导对你有利的舆论导向,从整体来说对你利大于弊。如果处理山头,不粘贴山头的原帖,效果就可能截然相反。
        这是山头3天以后跟帖解释的帖子“朋友给我推荐冬泳网,浏览后觉得的确不错。后来发现有人用马甲大肆骂人,而且是毫无道理的辱骂,语言极其下流。连女人他都骂。我也看到了冬泳朋友对这种行为的无奈。再后来,发现此骂人者便是情场老战士。骂人行为被揭露后,此人声称退出冬泳网。可后来此人继续使用马甲骂人,我早就想处理他一下,被朋友劝阻。看见他那种除了骂人就是吹嘘, 动辄还要卸人胳膊卸人腿,无知无赖的狂妄样子,就觉得恶心。于是有了那一篇‘以暴制暴’的帖子。实在不是为了污染冬泳网。”
        如果只看山头这个解释帖子而看不到他骂你的原帖,你说大家会站在谁的一边,大家同情的估计是山头而不是你,山头的行为就很难受到谴责,山头将会博得同情而主导舆论,你得罪的人太多了!处理山头的帖子会转而变成同声谴责你的帖子,你的合法权益何以维护。联盟专区处理山头就是想彻底杜绝在联盟专区骂人的不文明现象,专区置顶“河南冬泳联盟处罚山头的决定”帖子,是想在专区高悬一把宝剑,使任何人不敢越雷池一步。在“河南冬泳联盟处罚山头的决定”的帖子中粘贴山头的原帖并无存心来伤害你的意思,理由上面已经解释了,你如果看到后觉得伤害了你,当时就和我们沟通,我们肯定会撤掉的,但是你一直没发表意见.当你向我表达了对联盟专区粘贴山头原帖的不满后,我立即删除了粘贴的原帖。如果你认为联盟专区粘贴了山头的原帖而伤害了你,向你表示歉意!
        本来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你何以要用威胁和恐吓我及家人的电话的方式呢?
        也许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都考虑不周,才闹得如此不愉快.
[ 此贴被冰岩在2008-09-11 16:47重新编辑 ]
Posted: 2008-09-11 16:32 | IP:222.89.66.9 | From:Unknown 3 楼

网警
级别: 虾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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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Posted: 2008-09-13 00:09 | IP:219.139.203.95 | From:湖北省武汉市 6 楼
情场老战士
级别: 小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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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登录:2008-09-13
 

 



我胞弟们看到山头辱骂我父母的贴后,十分气愤! 他认为,不论怎么说,都不该秧及我的父母! 他决定找山头,了结此事! 我收到冰岩信息后,理智冷静地给我胞弟做了解释说明! 他逐渐趋向于理智!我也希望他和我一样,理解冰岩!    但他找山头的决心没有丝毫的动摇!
 
  中国冬泳网,注意不是悠泳网,在所谓的发展冬泳经济的宣传上,严重歪曲事实,譬如把河北的红酒说成是烟台的,把不是茅台的白酒说成是冬泳茅台,把让利销售,说成是中国冬泳网给冬泳人搞福利,等等 误导大家!引起了我和我的同事们的严重关注!!

    本来不是悠泳网的事情,我在这发贴,表示歉意! 这件事的贴将在中国冬泳网上再说!

  我们石家庄泳友本是悠泳网的最早网友,我受兰日斑竹的邀请,登陆和观察了中国冬泳网,但兰日等网友已离开了冬泳网! 我会永远观察着冬泳网!

    感谢所有浏览和回贴的朋友!用正直善良和坚韧去做人,用执著去做事,用坚持来维护自己的选择和信仰,用勇敢和牺牲来对待任何邪气,你就是我的朋友!
 
快捷社会急噪人群中,发现了你们,愿成为真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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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09:31 | 只看该作者
情场老战士
 白羊座


等  级:老 站 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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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力 值:100
在线状态:离线
查看情场老战士的个人资料 pen( href="http://www.china-ws.org/BBS/ShowPost.asp?topage=5&id=125061#" friend.asp?menu="post&incept=情场老战士","","width=320,height=170")"">发送短讯息给情场老战士 把情场老战士加入好友 搜索情场老战士发表过的所有主题 发送电邮给情场老战士 复制这个帖子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回复这个帖子No.67 


可笑也好baiye 也好,干点正事吧! 我时间有限,就到这了!你们连名字都用假的,没必要和你们理论了。有兴趣的,接着来吧! 再见!
————— 签名 —————
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请组织交给我,考验我!

发表时间:2008-9-7 21:52:00  IP:已记录

       我仔细的浏览了一下老战士的全部回帖,我越看越纳闷:但凡一个人受了冤枉,来到后就应该解释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心平气和的与大家谈谈,以还自己的清白,毕竟大家都是同一个网站的网友,事情清楚之后,大家还是朋友。可老战士顾左右而言他,一来就吵架,让人有一种感觉:这事情好像就是他做的!

      希望老战士再来时能心平气和的和大家谈谈,讲清楚,如果不是你做的,咱们找出陷害你的人,还你的清白;如果是你做的,自己看着办!

       我们欢迎任何一个朋友的光临,照样欢迎你,老战士,希望你能面对现实不要再吵架了,给大家一个清楚,还自己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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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8-9-19 19:33 | 只看该作者

强烈建议冬泳网对此类人严肃处理!

坚决支持拥护冰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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