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259|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ZT律师称歌手臧天溯最高可判死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1-7 0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臧天朔案20余嫌疑人落网 律师称臧最高可判死刑
2008年11月07日 04:52京华时报 】 【打印




歌手
臧天朔(资料图)

京华时报11月7日报道昨天,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证实,臧天朔已于9月28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与某媒体猜测的“窝藏杀人疑凶”不同的是,臧天朔涉嫌的罪名为聚众斗殴。知情人透露,臧天朔案涉及的嫌疑人达20余人。

昨天,本报披露臧天朔因涉嫌恶势力犯罪被警方抓获的消息后,引起广泛关注。有网站在报道中引用臧天朔好友的说法称,臧天朔可能很快被释放。据权威部门消息,臧天朔已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捕,这意味着案件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知情人告诉记者,今年6月中旬,长春警方抓获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该名嫌疑人交代出在北京有一个经常参与斗殴等非法活动的团伙,与臧天朔有关。案情随即被上报给公安部,公安部将此情况批转北京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领导批示要求严厉查处,此案由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负责侦办。

警方随即展开秘密侦查,并多次赴廊坊等地秘密调查取证,侦查时间达2个月。在侦查过程中,此案被列为高度机密,即使公安局内部人员亦被严格禁止打探、透露案件侦破进展等案情信息。在获取足够证据后,警方将包括臧天朔在内的20余名嫌疑人抓获。

一位娱乐圈内人士透露,一个月前便传言臧天朔被捕,但由于没得到证实,圈内人只是私下传言。

抓捕现场回放

多名便衣小区门口围住臧天朔

臧天朔是在其位于朝阳区的住处小区门口被警方带走的。有目击者称,当天,臧天朔一个人从楼里走出来。他正准备驾驶悍马越野车外出时,多名便衣警察上前将臧天朔围住。他们向臧天朔告知大意为“我们是警察,请你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之类的话后,将他带走。

目击者称,当时,臧天朔比较配合,主动随便衣警员乘坐警车而去。

另据新民网11月7日报道11月6日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知名歌手臧天朔已因涉嫌聚众斗殴,被警方依法逮捕。当日下午,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姜林律师为新民网记者分析案情时表示,臧天朔涉嫌4宗罪名,最高可判死刑

据报道,臧天朔此次被抓,与其在北京开酒吧时雇用的一批以东北人为主的黑势力团伙有关。2003年,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当时在廊坊开办酒吧的孙某与合伙人发生利益冲突,从北京找来一批东北人,与对方在廊坊火车站发生火拼,造成一人死亡,而那批东北人背后的老板便是臧天朔。此外,在本市通州区武夷花园发生的一起斗殴事件,幕后人物也是臧天朔。臧天朔手下的这伙人与本市发生的多起聚众斗殴事件均有关。公安部门随后对多起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初步调查出一个以臧天朔为首的势力团伙。

对此,姜林律师称,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检方指控以上事实成立,则臧天朔涉嫌4宗罪名:

一、聚众斗殴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若臧天朔构成聚众斗殴罪,并致人死亡,并且确定他是首要分子,臧天朔将作为主犯被判刑,最高可判死刑。

2#
发表于 2008-11-7 0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05:54 | 只看该作者

臧天朔因涉黑被抓 曾是聚众斗殴廊坊命案幕后黑手

2008年11月06日 10:11   来源:百度娱乐

臧天朔资料图

臧天朔资料图

  百度娱乐讯 日前,歌手臧天朔因涉恶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据透露,臧天朔被抓原因是他与5年前一起发生在廊坊引发命案的斗殴事件及多起其他恶性事件有关。据息,臧天朔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今年8月11日参加的“新歌唱新疆”全国知名音乐人采风团,而他很有可能在8月中旬之后被警察机关逮捕的。

  据知情人透露,臧天朔此次被抓,与其在北京开酒吧时雇用的一批以东北人为主的势力团伙有关。在2003年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中,当时在廊坊开办酒吧的孙某与合伙人发生利益冲突,从北京找来一批东北人,与对方在廊坊火车站发生火拼,造成一人死亡,而那批东北人背后的老板便是臧天朔。此外,在北京市通州区武夷花园发生的一起斗殴事件,幕后人物也是臧天朔。臧天朔手下的这伙人与本市发生的多起聚众斗殴事件均有关。公安部门随后对多起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初步调查出一个以臧天朔为首的势力团伙。

  另据透露,今年年初时,北京市发生一起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交警进行调查时,肇事车内一名东北男子自称是“臧天朔的人”。在随后处理事件的过程中,不断有人托关系来“解决问题”。同时在今年,臧天朔的一名东北“马仔”在长春涉嫌犯罪被抓。在讯问中,这名嫌疑人交代出涉及臧天朔的部分犯罪行为。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公安部责成北京警方协助侦办此案。北京市公安局高层领导在相关文件上批示,要求快速侦破此案。随后,臧天朔便被北京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9月,网上曾经出现过一个有关臧天朔被抓过程的帖子。帖子中称,大约8月底左右,臧天朔在自家小区门前被多名便衣带走,其涉嫌有窝藏杀人嫌犯的行为。但此帖中的消息并未得到警方证实。Cici/整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05:51 | 只看该作者

臧天朔简历

臧天朔,男,1964年3月6日生于北京。AB型血,身高1.76M。

臧天朔音乐历程

81年开始从事美声钢琴伴奏;

83年加入中国一支摇滚乐队不倒翁乐队。

84年处女作《心的祈祷》问世;

86年赋闲在家进行创作,其最重要的作品《朋友》在这期间完成;

87年录制第一盘个人专辑《冲入禁区》;

88年参与制作了中录出品的《中国潮》;并创作了《只有一条长江》;

89年3月加入一九8九乐队;11月开始录制《臧天朔——我这十年》个人专辑;

95年为6集电视连续剧《不谈爱情》/20集连续剧《经过上海》创作音乐;

【专辑】

《朋友》 《捧出自己》 《我就是这个模样》 《我这十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0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4:40 | 只看该作者
臧天朔聚众斗殴案续:数百人酒吧旁火拼
2008年11月07日 05:29新京报 】 【打印

推荐阅读:

臧天朔涉多起恶性事件或判死刑 三明星卷入(图)

据媒体报道,臧天朔被捕与廊坊一酒吧的群殴命案有关。昨日,记者采访得知,发生此次群殴的地点并非是臧天朔所开的“FRIEND CLUB(朋友酒吧)”,而是位于廊坊火车站前广场的一家酒吧。

这家酒吧位于广场西侧地下室,占地面积近千平米。据悉,酒吧在聚众斗殴事件后关业,几经转手,现已被人租下开起网吧。

酒吧最开始叫“热浪”,后更名为“上士”。多位目击者称,事发酒吧当时为“热浪”。

10辆金杯车上下来百余人

由于距离事发时间太长,几名目击者都记不清事发具体时间,但都一致表示事发在2003年夏某日凌晨2时左右。

廊坊东明宾馆徐力(化名)说,廊坊火车站斗殴事件发生不少,但大规模的也仅有2003年那一次。“开来10辆金杯车,都没有挂车牌,车上下来100多人,手里拿着家伙。”

廊坊豆花宾馆王女士说,金杯车停在广场西北角,事后大家知道车是从北京开来的。金杯车上的人向热浪酒吧聚集,并与酒吧里出来的人对峙。不久,双方动起手来。

双方拿着啤酒瓶互砸

由于害怕殃及自己,几位目击者都没有详细观战。王女士说,各家店铺都知道要打架,急忙歇业关门。一名居住在附近的女士回忆,当时她已熟睡,被一阵阵“砰砰”之声和杂乱的喊叫声惊醒,跑出来一看广场上聚集了数百人,双方拿着啤酒瓶互相砸。“他们见有人观看,指着我们大骂‘看什么看,都滚回去’,我们赶紧跑回家。”

十几分钟后,两方人渐渐散去,王女士出来发现附近草坪上多了不少钢管。随后大批警察赶到。“听说死了一个人。”

对于当年的具体案情和臧天朔是否涉案,廊坊市公安局未给予答复。

相关报道:

臧天朔被拘捕过程曝光 儿子刚刚两个月大(图)

北京警方证实臧天朔被批捕 落网马仔交代其罪行

臧天朔圈内“人面最广” 传他摆平窦唯烧车案

歌手臧天朔涉及斗殴命案被抓 让我们反思什么?

臧天朔涉及斗殴命案被抓 势力团伙主力为东北人

知名歌手臧天朔被抓 涉嫌命案等多起恶性事件(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8-11-7 06:27 | 只看该作者
可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09:56 | 只看该作者

濮存昕对于“臧天朔涉黑案”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不太认同:“这样的事情在这之前和以后都会不断出现,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法律不会因为他是演员而特别要给他量一个什么样的刑,他只不过是我们认识的一个演员而已,他跟所有人一样要接受社会对我们的规范约束。所以这件事情甚至不叫一件事。”

成都商报11月10日报道“性是美好的,每个人都应该去享受它,但是一定要知道规则,正确使用安全套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对对方负责。”11月7日晚,正在深圳为话剧《哈姆雷特》而忙碌的濮存昕来到了当地的一家酒吧,以深圳市“防艾”形象大使的身份与聚集在这里的年轻人大方谈性,呼吁大家要正确使用安全套保护自己、远离艾滋病。

濮存昕谈到,我国安全套使用率偏低,很多时候是因为年轻人面对激情时缺乏保护意识,往往一瞬间失足成千古恨。他说,自己有一个25岁的女儿正在美国读书,现在也交了男朋友,在女儿离家时,他将一盒安全套放进了女儿的行李箱,他认为作为一位父亲有责任让女儿了解这些性知识。“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其实是简单易懂的,只需要5分钟去了解,就能保护你的一生”,濮存昕鼓励那些曾有过不安全性经历的年轻人要主动去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所有的检验结果都将是保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0:01 | 只看该作者

臧天朔朋友:被捕说法不正确

记者在北京采访到了臧天朔一位非常好的朋友,他说自己正是媒体所说的“与臧天朔同时被捕的两位乐队成员”其中之一。他说,所谓自己“被捕”是不正确的,“我只是接受问讯,协助调查而已。”

他详细讲述了5年前发生在廊坊那起打架斗殴事件的始末。“当时臧哥要在廊坊开一个酒吧,一个姓孙的人就说他占20%的股份,臧哥占80%,其实他并没有出钱,只是负责装修。最后装修工人拿着欠条找上门来说孙某没给钱,还是臧哥把钱付了。”这位朋友说,臧天朔当时就觉得既然装修的钱也是自己出的,那孙某20%的股份肯定不能算了,“孙某对此怀恨在心,找了一伙人来酒吧闹事,把酒吧的保安打了。负责酒吧的经理是个东北人,酒吧的保安也都是他找的。于是他就带人去孙某在廊坊火车站附近的酒吧,和他们的人打了起来,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命案。”

臧天朔事先不知情

臧天朔的朋友表示,廊坊的酒吧是经理在负责管理。廊坊斗殴事件发生时臧天朔并不在场,而是在北京,事先也不知道,“事发后廊坊警察局的人也找到我们,我和臧哥当时都协助调查了,证明和我们没关系。”

而据警方介绍,负责酒吧的经理吕常春在北京的藏匿地点是臧天朔提供的,后经过调查,警方以涉嫌聚众斗殴将臧天朔刑事拘留。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8日播出的视频图像显示,臧天朔是在其位于朝阳区的住处小区门口被警方带走的。当时,臧天朔比较配合,主动随便衣警员乘坐警车而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09:36 | 只看该作者









                           被捕时

[此帖子已被 都来游 在 2008-11-10 10:08:59 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4:1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08-11-7 15:43    

#1

律师分析臧天朔涉嫌4宗罪 最高可判死刑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知名歌手臧天朔已因涉嫌聚众斗殴,被警方依法逮捕。当日下午,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姜林律师为新民网记者分析案情时表示,臧天朔涉嫌4宗罪名,最高可判死刑。

  据报道,臧天朔此次被抓,与其在北京开酒吧时雇用的一批以东北人为主的黑势力团伙有关。2003年,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当时在廊坊开办酒吧的孙某与合伙人发生利益冲突,从北京找来一批东北人,与对方在廊坊火车站发生火拼,造成一人死亡,而那批东北人背后的老板便是臧天朔。此外,在本市通州区武夷花园发生的一起斗殴事件,幕后人物也是臧天朔。臧天朔手下的这伙人与本市发生的多起聚众斗殴事件均有关。公安部门随后对多起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初步调查出一个以臧天朔为首的势力团伙。

  对此,姜林律师表示,臧天朔涉嫌4宗罪名:

  一、聚众斗殴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若臧天朔构成聚众斗殴罪,并致人死亡,并且确定他是首要分子,臧天朔将作为主犯被判刑,最高可判死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2-1 15:41 , Processed in 0.035990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