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0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间故事]两桃杀三士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3 1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两桃杀三士

8 G* W- V0 r  R7 F# p( \& K" w% k# ?- {/ r# O2 s
       公元前7世纪时的中国,诸侯国并列。当时齐国有三位武士田开强、古冶子 、公孙捷,三人英勇善战,被人们称为“三勇士”,很受齐国国王的宠爱。久而久之,三勇士挟功自傲,横行霸道,目中无人。这时有一个阴谋家陈无宇便想乘机把三勇士收买过去,推翻国王,夺取政权。2 \% \# t' D2 W
  4 T% `" C6 Y7 j( ?" e
  齐国的相国晏婴眼见恶势力扩张,内心十分担忧。为了国家的安定,晏婴决定寻找机会除掉这三个勇士。可是凭他一个书生怎样能么能杀掉国王信任的三个武士呢?
' q) c0 S: b. I/ Y % ?5 q* g. [" V' g$ n% f6 J5 P) Q
有一天,齐国的邻国鲁国的国王来访,齐国国王在王宫设宴款待他们一行。 晏婴、三勇士和文武百官都列席作陪。晏婴见三勇士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骄态 ,心中便有了主意。 宴席进行到一半,晏婴上前奏请国王,让他到国王的花园里摘些桃子来宴请贵客,国王同意了。于是晏婴到王宫后面的花园里摘了六个桃子回来。这六个桃子,两国国君各吃了一个,两国的相国各吃了一个,最后剩下两个桃子。晏婴提议国王,让两旁的文武官员各自报功,谁的功劳大就把桃子赏给谁。   d; y! N) Z" F% J* H
3 p+ |' n+ ]; o+ c* x
  国王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可以增加宴会的喜庆气氛,便要求他的文武官员各自述说自己的功劳。 这时,三勇士中的公孙捷首先站出来说:“从前我陪国王打猎时,曾亲手打死一只老虎,解了国王的围,这算不算功劳大?”晏婴说:“这个功劳大,应该受赏赐。”于是,国王赏给公孙捷一只桃,公孙捷感到很得意。 4 T3 e. ^4 z% b' |3 j# ]0 U. e: l+ h

! w/ u: ^) g( ^9 Y7 g+ i+ L' ?! r  三勇士中的第二位勇士古冶子见状,抢着站起来说:“打虎不算什么,我当 年在黄河的惊涛骇浪中杀过一头大龟,救了国王的命,这功劳可不比公孙捷小。”国王听了,觉得他说得很对,于是把剩下的桃赐给了第二位勇士。
3 L/ l, i. t1 _6 w& Q6 v7 O; @" }; I5 `! Y; M0 j$ y) q/ S' j: S
  这时,三勇士中的最后一位田开强坐不住了。他牢骚满腹,讲述了自己领兵攻打敌国,俘虏敌人五百多人,为国家强大立下了赫赫战功。然后问国王,他的功劳够不够大。国王无奈,安慰他说:“你的功劳确实很大,可是你说得太迟, 桃子已经没有了,下次再赏赐你。” 2 P. |5 d( M8 k4 C' Z6 }
6 D5 `! v% T( w. ]" s, E
  田开强听不下去,觉得自己为国征战反倒受了冷落,而且在众目睽睽下受到侮辱,气愤之间,当场拔剑自刎而死。 第一位勇士公孙捷见状,也拔出剑来说:“我功劳小而受到赏赐,田将军功高而没有得到赏赐,这确实不合情理。”说话之间,顺手一剑也自杀身亡。这时,剩下的勇士古冶子跳出来说:“我们三人曾经发誓同生死,今天他们二位已死 ,我怎么能独自活着呢?”说完,也自杀了。
' g- h7 C8 a8 q5 r+ V" a. b& `- n: J' Q, Y) K" K3 h
  说话之间,三位勇士都自杀身亡,齐国的国王连阻止都来不及,所有的来宾也都吓得目瞪口呆。晏婴以他的智慧,仅仅用了两只桃子,就杀掉了三个英勇的武士,巧妙地除掉了国家的隐患。 $ G2 k" t% N' }; ^/ c
- a+ v! Z- F) H  c5 w( T8 b
2#
发表于 2009-2-1 10:59 | 只看该作者
勇者被智者所愚弄,可悲呀!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溪言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2-1 18:08 | 只看该作者
手无缚鸡之力、计杀猛将三名!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溪言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6-6-16 06:40 , Processed in 0.110368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