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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别让“保姆”惯坏了“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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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9 1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行政机关以种种借口向下属单位或企业“借人”并非新闻了,但江苏扬州市委书记日前在批机关形式主义和人浮于事情况时所披露的信息,还是令人吃惊:“目前,扬州机关部门借用人员高达数千人,财政为此一年要花费2亿多元。”(2008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    当下,行政机关以“借用”名义,滥用“准公务员”或以长期“临时工”行使公务。机关之所以喜欢“借”人,一则不占编,手续简便,可避开公务员管理法规及人事审批程序;二则“借”来的人如同“保姆”,听话、好用。机关呆久了,小科员被惯成了“媳妇”,领导们用起来不顺手,可又拿他们没法子,何如“借”来的人,叫他向东不能往西。久而久之,领导喜欢用“借”的人,科员也喜欢指使这些“临时工”,不想干的活都推给其做。于是乎,一面喊着人手紧,一面却是人浮于事。结果,小小的科室变得愈来愈庞大,层级愈来愈多,不仅加大行政成本,而且借调之人无决策权,事事要请示汇报,又降低了机关的行政效率。近年来,行政机关新进公务员除要按《公务员法》进行公开、择优招录及聘用外,人员经费及指标还要受机构编制的严格限制。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式公务员进不了,可以“借用”;有机构编制限制,那就以“编外”领薪。人们不禁要问,法规的尊严何在?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又何在?这样的行政机关,人们又怎能相信其执法的公正性?所以,“准公务员”充斥机关,表面看是人事调度调配问题,实则是一种权力的滥用和行政腐败。【《羊城晚报》】 
2#
 楼主| 发表于 2009-1-29 10:3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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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29 10:42 | 只看该作者
普遍存在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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