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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国庆中秋假日安排出炉:合并放假共8天! T; j9 T4 S1 Q: G; ?& d
http://news.QQ.com 2009年08月20日07:08 四川在线 单芸 我要评论(3563) . t" O5 s7 g/ ~- `+ m, V
国办09年放假安排 国庆8天长假,有4天法定假日,如安排加班,应付3倍加班工资。3 }4 j1 C( e, x R,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3 f2 F& I6 r8 r; g5 Z. p
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 N0 H8 @; b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 O9 X, Y2 P0 |%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5 j& b" j9 P; X' i1 A/ K4 y) U+ `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7 I' b( Z! i1 Z-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g3 D+ l; g0 k2 t3 C0 z1 M6 H9 T" z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4 ]6 ]; K1 a, S3 q! h4 C加班工资适用范围; n$ s: c9 v5 ?2 ^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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