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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水域游泳预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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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2009年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公开水域游泳预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09-08-26 09:00:00 中国游泳协会
各有关单位:
  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公开水游泳预赛于9月1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县瓜渚湖水域举行。现将有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仲裁
  (一)总裁判: 于晓光(国际级、辽宁)
  (二)副总裁判:李晓寰(国际级、黑龙江)、王虎(国际级、北京)、张国祥(国家级、浙江)。
  (三)其他裁判长:原家谦(国际级、天津)、李宏亮(国家级 辽宁)、浙江游泳协会选派1人。
  以上指定裁判员比赛期间的食宿和旅差费(限火车硬卧)由大会负担;报到日:9月9日,离会日:13日;请自备白色(浅色)长裤、防水(滑)鞋、太阳镜。
  (四)其他裁判员、救生员由浙江省竞赛中心责成有关单位选派有资质证明的人员上岗。
  (五)仲裁委员会:
  主任:江斌波(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
  副主任:曹庆珠(总局游泳管理中心)、浙江省体育局1人。
  二、竞赛
  (一)参赛资格
  1、年龄组划分:50-54岁组,确定为1955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间生。
  2、各参赛队报名时出现以下情况,可按下列方式报名:
  (1)如各年龄组已报满名额,且55岁至65岁畅游组未报满时,可用其他年龄组人员补足(但不能超过16人),参加畅游组活动,但不计分数。
  (2)如某年龄组未报满名额时,可用其他已报满名额年龄组的剩余人员补足(但不能超过16人),参加畅游组活动,不及分数。
  3、凡省(区市)级单位未报名参赛,其所属的各俱乐部、协会可直接报名参赛。
  4、浙江省作为承办单位报名队数可不受3个队限制。
  5、检录时查验第二代身份证或有照片的成人、冬泳证原件,运动员必须佩带大会统一提供编有运动员号码的安全浮球和分组泳帽参赛,无上述证件和安全浮球及分组泳帽者不予参加比赛。
  (二)第二次报名表(含新电子版)
  各队正式盖章报名表(新)必须分别传真到主办、承办单位。时间:推延至9月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承办单位:传真0575-85082700
  电子信箱:zhanglingmiao0903@163.com
  电话:0575-85082707 联系人:张灵淼
  主办单位:电子信箱:ub851108@163.com 联系人:时东辰,电话:010-67170575,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
  (三)根据国际规则:赛期中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由总裁及时向组委会提出是否继续比赛的建议,大会将做出决定并通告推延比赛的时间。天气预报将在技术会上公布。
  附件:1、参赛有关事项
  2、报名表(新) 下载报名表
  二О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赛有关事项
  1、报到
  (1)各队必须在9月11日中午前到绍兴市委党校学苑宾馆报到(地址:绍兴市会稽山旅游度假区阳明路8号)。
  (2)请各运动队报到提供:①报名表(责任书)原件、②第二代身份证(或成人、冬泳会员证)原件、③(至少当年)健康证明4项④交纳报名费30元(会员20元)、保险费21元。⑤交浮球、泳帽成本价30元和食宿费(一次清),食宿标准(标准间、自助餐)每人每天150元。
  联系人:高汶英 联系电话:13606758227
  后勤保障部联系人:韦春亚 联系电话:13325957766
  (3)比赛组委会、领队、教练会议
  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定于9月11日下午2点在绍兴市委党校学苑宾馆四楼会议室召开,无故不参加联席会议的运动队按自动弃权处理。
  2、返程车票
  各队返程车票预订和绍兴旅游预订请在赛前十天与组委会指定旅游公司—绍兴东方铁路旅游旅游公司联系。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67535313 0575—85882246
  3、为尽快办理保险业务,请所有参赛队于9月1日前向承办单位提供各队所有参赛人员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
  大会组委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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