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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冬泳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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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关于处理网友“范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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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0-6-9 13: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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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0-6-9 16: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毛大侠 于 2010-6-9 18:09 编辑

引用法律顾问:

毛大侠您好!
文明上网遵守互联网公共礼仪是我们每位网友应该做的,恶语伤人激化矛盾造成不团结不和谐局面的是冬泳网坚决不允许的,至于中国冬泳网该不该关闭不用您操心费神,搞好团结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和谐专区才是您份内的事情,也是您目前紧迫的事情。

       回法律顾问:既恶语伤人激化矛盾造成不团结不和谐是冬泳网所坚决不允许的,那么对于制造挑起矛盾和激化者是不是也应坚决不允许的?对于“故道人家”是不是也应封杀???中国冬泳网关不关闭确实不是我所操心费神的事,但作为中国公民,“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对于“中国”冬泳亦是如此,我们不可能让某些有企图者擅自做有损国家游泳冬泳事业的事情!我不怕什么封杀,在“政府的人民网”两会期间,也曾实名发帖“两会不开也罢”的谏言贴,至今也没见什么封杀之举!


       我们专区的和谐我们游泳协会一直在监管着,而作为“鱼王”的一篇什么向商泳友问好文章引起了商丘专区的不和谐音符,满篇文章没有一个问好之词,推出了一个什么选举之说,冬泳网总编并置顶参与,并无视我协会之决定,贸然去掉作为商丘游泳协会专区开设者的版主之职,问法律顾问,此举有什么网络法律依据???

        我们一个单位数十个部门总体只有一个IP,作为其流动性可想而知。正像网友所说:无聊的内容,不去理他。低俗的内容,及时删掉!违法的内容,马上举报。这才是明智之举!这才是各级各板块包括商丘游泳协会版主所应进的义务!和谐不是妥协与一方!!!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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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0-6-9 16:11 | 只看该作者



    另问法律顾问及冬泳网总编,作为我们开发区“百星级客户”为何遭封杀?其发帖有:“新人报到”“可以实话实说吗?”“义务救援队是真的义务救援吗?”“新年新开始”“问义务救援队--声明贴”“鱼王太英明伟大”等贴,各贴只有个人见解,没有一句漫骂之词,有什么法律依据遭封杀?难道原因同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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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0-6-9 16:23 | 只看该作者
  冬泳网应该是干净的,言辞应该是文明的,网络也是民主的,只要遵纪守法、不泄露国家机密,论坛是可以发表不同意见,冬泳,是广大冬泳队员创造的,我们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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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0-6-9 18:29 | 只看该作者
毛大侠说的句句在理我们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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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0-6-9 20:58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这里是不是有些误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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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0-6-9 21:5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冬泳网的决定,还冬泳网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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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0-6-9 22: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龙腾虎跃 于 2010-6-9 22:26 编辑
冬泳网应该是干净的,言辞应该是文明的,网络也是民主的,只要遵纪守法、不泄露国家机密,论坛是可以发表 ...
真不知道 发表于 2010-6-9 16:23



    言之有理!!!应该充许有不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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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0-6-10 09:56 | 只看该作者
心态怎么这不好。
音乐本身是高雅的艺术,他本人也可能是冬泳爱好者,不应该有这种心态。
本人对他的行为,感到非常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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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0-6-10 10:47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扫除害群之马,保冬泳网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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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0-6-10 10:59 | 只看该作者
还需要继续潜泳,仍有泥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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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0-6-10 11:22 | 只看该作者
引用法律顾问:

毛大侠您好!
文明上网遵守互联网公共礼仪是我们每位网友应该做的,恶语伤人激化矛盾造 ...
毛大侠 发表于 2010-6-9 16:06


回毛大侠:
    百星级客户是谁?跟你有关系吗?
    作为商丘专区的开创者竟然在公选版主中落选,造成今天这样局面,你还是从自身找找原因,看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你自己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吧?鱼王为什们向商丘专区泳友问好?正是因为你们专区“百星极客户”最先在网上挑起事端,发表一篇带有攻击性的文章《义务救援队真的是义务救援吗?》质问商丘水上救援队,才引来言辞激烈的网争,致使鱼王关注商丘专区,作为专区的首席版主应具有宽宏大度的涵养,公正严明的态度,平息事端的能力和谨慎和谐的方式,如果你能做到也不至于被公选下来,任何论坛都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和不同声音的存在,百家齐放百家争鸣嘛,但是任何事物发展都应该有个度,一但超越即演变为相互攻击谩骂,“百星级客户”已经破口大骂某某为疯狗,某某是螃蟹,难道不应该封他吗?
    商丘专区版主是在公开公正下商丘泳友自己民主选举的4位版主,我们相信这4位版主也是中国冬泳网所信的得过的版主。
    同一IP地址一千人上网发帖反映出的是一千个思想,如果只反映出一个思维方式和一种语调说话,你说这是为什么?所有范钢及其马甲的资料已经全部完整的保存,中国冬泳网绝不冤枉一个好人,我们随时提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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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0-6-10 12:21 | 只看该作者
这两天一直在看该事件发展,但也想说两句。什么叫论坛?论坛就是要发出不同的声音。让网民自己去判断,去分析。我发现很多网民一直在说要清净,要去除不同的声音。如果真的这样,我觉得很多网民在游览该网站时,平淡无聊很快就离开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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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0-6-10 12:34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冬泳网的决定,还冬泳网一片净土。冬泳网是我们冬泳人的精神家园,发些污言秽语只能证明发帖者素质低下,或是没有教养。在此也希望广大网友加强自身修养,文明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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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0-6-10 12:37 | 只看该作者
同一IP地址一千人上网发帖反映出的是一千个思想,
如果只反映出一个思维方式和一种语调说话,你说这是为什么?

选择一安静好好总结,意见思想统一了,发公告!

选择二安静好好总结,让当事人代表团队出面发道歉留言!

选择三以后再有不文语言发帖,
当事人第一次正式道歉,或自己付费连续冬天一个月冬泳,
其他季节3个月连续。并处自付费接受专业心理指导。

第二次犯规,是本专区内部人远,为爱心区储备基金帐户乐捐100元,第二次翻倍。
外部人员乐捐100元以上,或自己付费连续冬天一个月冬泳,其他季节3个月连续。

第三次在证据充足前提下,本专区的在新设立的文明区接受大众监督处自费连续三个月冬泳,
并处自付费接受专业心理指导。
第三次犯规的三不靠(不靠专区,不靠朋友,不靠冬泳)人员,选择启动自助预案。

注,在第一次犯规时,一定要在其自拟的道歉公示文件中让其列出自助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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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0-6-10 13:43 | 只看该作者
不愿相信,
深感痛惜!
      范纲是中国冬泳网很知名的网友,应当说有积极的贡献。
      但冬泳网是不 ...
年轻人 发表于 2010-6-8 23:10



    坚决支持,还冬泳网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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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0-6-10 13: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捕鲨者 于 2010-6-10 13:49 编辑

毛大侠,你怎么可以说"鱼王太英明伟大"?
你也太^^^^^^了!

你应该说*******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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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0-6-10 14:31 | 只看该作者
对前者的语言无语,但后面的辩论让我觉得很好,双方对立面的申诉和答复再没有泼妇骂街的丑陋,逻辑思路清楚严明,剑锋暗藏和对论坛发展的积极探讨渗透其中,说这是一种情感宣泄,不如说是冬泳论坛的另一种民主自由的诞生,希望在众多冬泳朋友们的监督管理下,大家积极献计献策,让冬泳网的明天更好!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8 收起 理由
年轻人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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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0-6-10 14:41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冬泳网的决定,还冬泳网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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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0-6-10 17:36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专区版主应具有宽宏大度的涵养,公正严明的态度,平息事端的能力,谨慎和谐采用广大网友乐意接受的的方式.任何论坛都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和不同声音的存在,百家齐放百家争鸣嘛,但是任何事物发展都应该有个度!
       有一款好酒和我们的“冬泳缘”一样,张弓“度之度”,品之,斟之,度之......上冬网学习畅游也需要品之、斟之、度之,才能享受和谐冬泳、和谐冬网、和谐生活,健康长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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