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849|回复: 3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小伙溺水身亡 打捞要价8000元家属无奈放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8-7 10: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08月02日08:28华商网-华商报杜俊岭




  一位常在此游泳的李先生跳入河中帮助寻找尸体,但仍然没有找到 实习记者 叶原 摄


在汉中的姐姐,听到弟弟在西安溺亡,就希望尽快打捞尸体。当有人提出捞尸要8000元时,她无奈地放弃了捞尸。

离岸两三米小伙溺亡

“离河岸就两三米距离,一小伙冒了一下头,我以为他和同伴潜水,可过了会儿人就沉了,小伙的同伴试图把他托起,也差点被拉下去,我赶紧跑了过去,最终小伙也没上来,”事发时坐在河床一桥墩下乘凉的赵先生描述当时的惊魂一刻。昨日下午2时许,事发地围满了群众,民警正在询问情况。

28岁的小侯在长乐坡打工,昨日上午10时,因天气炎热,他和同伴到席王街办灞桥老桥下游泳。小侯的同伴下水游泳,他由于水性不是很好,就站在岸边没有下水。同伴多次招呼小侯下水,小侯最终也决定下水。当小侯游到一半的地方,突然游不动了,他不停地伸手拽同伴,同伴也试图帮他脱险,但都没成功。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席王派出所民警讲,由于该河段水底情况复杂,一周内已连发四起溺亡事件,其中5人溺亡。小侯是汉中人,父母早亡,和妻子离婚后,5岁的女儿由汉中的姐姐照顾。

捞一具尸体要8000元

下午2时30分,同乡得知小侯溺亡,纷纷赶到事发现场,将噩耗告诉他姐姐。小侯姐姐听说此事后,在电话里拜托同乡,希望尽快打捞尸体。此时,天降大雨,一男子来到了现场,他自称是“浐灞救生打捞别动队”队长,可以帮着打捞尸体,就算下雨也可以打捞。

当同乡告知小侯姐姐,打捞队提出捞尸要8000元时,小侯的姐姐觉得人已经死了,家里条件差,且对方要价实在太高,最终无奈放弃打捞。据队长讲,他们是民间打捞队,是十几名游泳爱好者组成的,专门在浐河和灞河边捞尸体。

捞尸体要8000元合适吗?队长回答说:“打捞是要冒风险的,我们说不定下去也上不来,每次打捞前我都和队员签协议,这就相当于生死文书,出了问题和别人没关系。”队长讲,说是捞一具尸体8000元钱,但都是给人家帮忙,也就象征性要点,给个5000元就行了。

法律对捞尸收费没禁止

听说捞尸要8000元钱,不少市民都很气愤,“家里人死了,家属本来就很痛苦,这些人还要钱,这不是缺德吗。”席王派出所民警说,打捞队是他们叫来的,公安和消防都没打捞工具,根本没条件下河打捞,只能找打捞队帮忙。“每次都是我们叫来,他们和家属谈好价格,我们不参与任何事。”民警说,这也是无奈之举,民间打捞队并非正规组织,打捞如果出现意外,很可能产生更多纠纷。见家属放弃打捞,民警拿来带钩子的绳,尝试几次打捞尸体,因河下面有铁网,都以失败告终了,民警只能放弃打捞。

对于这种付费捞尸行为,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西安市泓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媛媛表示,溺亡事件频发导致民间打捞队应运而生,这也是一种职业需求,打捞工作属于正当劳动付出,在法律上是不禁止的,价格也要看打捞难度、工作时间长短以及参与工作的人数等多方面因素。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强说:“民间打捞队虽属个人行为,但家属可以自愿选择,费用问题也是双方协商,如果费用未达成一致,家属可以拒绝。”(记者杜俊岭 实习生安瑞)

评分

参与人数 5威望 +44 收起 理由
商丘山风 + 2
冬网指导员 + 30
佰隆人 + 2
豹哥 + 2
中国冰人 + 8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0-8-7 1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山谷


    可悲!可气!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太卑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0-8-7 15:19 | 只看该作者
  道德的丧失,社会的悲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0-8-7 16: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冰岩 于 2010-8-7 16:20 编辑

收费捞尸人们还无法理解,是因为习惯于消防队的免费捞尸,我们习惯于花钱看病,就会认为医院和医生的收费是应该的,同时会给于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和白衣天使的美誉,我个人认为:收费与否,捞尸工作本身具有很高的风险性,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我们不能因为收费而诅咒殡仪工作人员或收费运尸人员。
商业化捞尸可以职业化和专业化,以便更好的为社会服务。民间义务捞尸无法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无法提高装备水平,使得捞尸工作在低水平徘徊。作为政府一定会鼓励和保护商业化捞尸,如果不允许医院收费、不允许饭店收费,我们就退回到文革的所谓共产主义时代了。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42 收起 理由
冬泳博士 + 30
快乐老头 + 10
佰隆人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0-8-8 05:55 | 只看该作者
收费捞尸人们还无法理解,是因为习惯于消防队的免费捞尸,我们习惯于花钱看病,就会认为医院和医生的收费是 ...
冰岩 发表于 2010-8-7 16:18


非常赞成你的见解,有投入是要有收获的,但有的时侯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0-8-8 06:53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适当的收取费用是应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8-8 07:42 | 只看该作者
道德的丧失,社会的悲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8-8 0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山谷


    可悲!可气!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太卑鄙了
鲨鱼皮 发表于 2010-8-7 11:30



      可悲!可气!可恨!可杀!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禽兽不如。太卑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8-8 09:08 |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事情在当今社会是可以理解的,没有绝对的东西。适当的收费是可以接受的,应因人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8-8 10:27 | 只看该作者
可悲!可气!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太卑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0-8-8 11:11 | 只看该作者
可悲!可气!可恨!可杀!这种人是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禽兽不如。太卑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8-8 11:59 | 只看该作者
收费捞尸人们还无法理解,是因为习惯于消防队的免费捞尸,我们习惯于花钱看病,就会认为医院和医生的收费是 ...
冰岩 发表于 2010-8-7 16:18



穷人没钱看病怎么办?
    全社会应该行动起来,共同关爱弱势群体。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多一分社会关爱,就多一分自信,多一分摆脱困境的精神力量。关心弱势群体不只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形成一种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促进社会不断进步、不断走向公正。

评分

参与人数 4威望 +23 收起 理由
冰雪小海 + 1
快乐老头 + 10
海上花 + 10
佰隆人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0-8-8 12: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机会,你亲眼看到过一次溺水事故的现场,面对溺水者家人的痛苦,尤其是那些母亲悲惨的号啕,即使你是铁石心肠,也会为之动容。这样的时候,你向她们要一分钱,就是给她们增添一分痛

这就是志愿者愿意无私地去帮助她们的唯一理由。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13 收起 理由
快乐老头 + 10
冰雪小海 + 1
佰隆人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8-8 18:54 | 只看该作者
捞尸体是否收费,要依据具体情况,游泳池一般不会收费。但长江、水库等很少有义务捞尸体的,一般要靠商业捞尸,这些地方要优先大力发展商业捞尸,并给予他们足够的荣誉。

穷人没钱看病怎么办,下岗职工怎么办,工资低了怎么办,生活困难怎么办,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主要是靠自己解决这些困难。当然福利国家没有这些困难,比如北欧诸国,他们算是提前迈入共产主义了。朝鲜是吃不饱饭的共产主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8-8 21:48 | 只看该作者
民间打捞队,是十几名游泳爱好者组成的,专门在浐河和灞河边捞尸体。
一点也没有人道主义精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0-8-8 22:22 | 只看该作者

商丘水上义务救援队成立之初,很多人问过我同一个问题:“你们不要钱,路费也自己掏腰包,为什么这么做?你们图啥?”我当时只反问了一句话:“汶川地震时,全国一下涌现出一百多万志愿者赶赴灾区救援,他们有家,有孩子,有老婆,他们图啥。为什么没有问他们,因为不用问,我们都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评分

参与人数 4威望 +52 收起 理由
商丘山风 + 2
海上花 + 10
山谷 + 10
冬网指导员 + 3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0-8-8 22:50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在这个商品时代对打捞尸体不外乎有三种态度:
     1    那些独霸一方,拿死人的尸体要胁家属,漫天要价的人,就太不人道主义了,可以说是当今文明社会的败类。
     2  和受害家属面议, 适当的收些劳务费用。虽然少些人情,但按劳取酬也不算过分,对这种行为也无可非议。在这个商品时代也算公平的。
    3  不顾自己生命危险,不取任何报酬,自愿义务救援,无私奉献,甘为社会献爱心的人,这是当今社会最可敬可爱的人,他们最应该得到最高荣誉。他们的精神要大力的推广和宣扬,我们国家人人都有这样的一份爱心,那我们的国家就会是当代最文明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就会飞速的前进。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山谷 + 10
冬网指导员 + 3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0-8-9 03:07 | 只看该作者
商丘水上义务救援队成立之初,很多人问过我同一个问题:“你们不要钱,路费也自己掏腰包,为什么这么做?你 ...
蓝背鲸鲨 发表于 2010-8-8 22:22



    地震救援如果是单位派遣是有补贴的,民间救援队部分也有补贴,玉树地震救援基本都有补贴,救援也是不断规范的过程,以后没有资质不会允许进灾区,光靠热情解决不了问题,会增加灾区的负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0-8-9 05:37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应设社会福利打捞救助组织,象消防队、120一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0-8-9 08:0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有多少人看不起病你们知道吗.有多少人需要帮肋你们清楚吗.少说点人道吧.许多 ...
汾河魂郭 发表于 2010-8-9 05:01



        在社会制度没有完善之前,讲些人道主义还是必要的.不管有多少人需要帮助,尽一份爱心,就会有一份收获.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31 收起 理由
冰雪小海 + 1
冬网指导员 + 3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28 06:55 , Processed in 0.079733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