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一)晚在莱山区凯乐酒楼328房间同学聚会。由于在雅间吃饭,放松警惕,就将外衣挂在椅子的后背上,期间四川籍胡姓倒茶员为我们倒茶(后知道该酒楼只有他一个茶艺员),他多次在我和我右侧同学之间倒茶,几次都把茶水倒在杯外,我同学说他臭水平,其实在这个时候他是在作案,将我装有1800元钱的钱包偷走,而后抽出大部分钱后,又利用倒水契机将钱包放回。因为他担心我期间摸兜,如果当时发现钱包不在,他就会暴露无疑。fficeffice" /> 第二天早晨,我要给车加油发现自己的钱包只有600元钱,足足少了1200元,我给我几位同学挂电话,大家一同回忆起昨天晚上胡某倒水的表现,且只有他一个外人在场有作案的机会。下午我来到该酒楼找到了胡某,并当场把衣服挂在椅子背上拿来他倒水的长嘴茶壶,我右手倒茶,左手在身后将我的钱包轻松取出,但胡某极力狡辩。我告诉他,你这个“黑锅”背定了,除非你永远不再作案,否则总有被抓住的那一天。后来我找到了该店的女性总经理季某,她也极力为胡某开脱,我告诉她,这个胡某早晚会被抓的,会败坏你酒楼的声誉,不信就看。 3月18日《烟台晚报》三版报道了该人在酒店作案被抓的消息,经了解就是凯乐酒楼,其作案手段与偷我钱包同出一折。因此,我及我当晚在此就餐的同学,更进一步确认胡某人就是偷窃我1200元钱的人.大家可以看<烟台晚报>的报道. 象我这种情况,能把丢失的钱要回吗?请各位朋友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