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冬泳博士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评选。谁是文化节上最风光的专区?

  [复制链接]
161#
发表于 2010-10-13 08:3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冬泳博士的主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2#
发表于 2010-10-13 10:56 | 只看该作者
评选。谁是文化节上最风光的专区?看来很多网友没看清标题
冬泳博士 发表于 2010-9-15 13:15



    大家看好了,是指在文化节上的表现。所以大家还是到文化节去评比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3#
发表于 2010-10-13 1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4#
发表于 2010-10-14 1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7# 冬泳343


    是吗?不敢说。但我敢说,天津去的这些人,各个了不起,各个身怀绝技,看着吧,是谁成为文化节最风光的专区?天津!天津!没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5#
发表于 2010-10-14 13:0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冬泳博士的主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6#
发表于 2010-10-14 21:00 | 只看该作者
好专区应该认真评评,评差专区不利于和谐,没评上先进的地区,下次会努力争取赶上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7#
发表于 2010-10-15 1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潘冬子


    评选。谁是文化节上最风光的专区?   我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8#
发表于 2010-10-16 07:15 | 只看该作者
祝大会园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9#
发表于 2010-10-17 1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0#
发表于 2010-10-17 11:34 | 只看该作者
友谊和团结比什么都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1#
发表于 2010-10-17 20:5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2#
发表于 2010-10-18 05:55 | 只看该作者
到文化节去评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3#
发表于 2010-10-18 08:5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4#
发表于 2010-10-18 11:04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我毛遂自荐 我们安阳冬泳专区是最风光的 第一年成立 就获得了09-10年优秀专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5#
发表于 2010-10-18 17: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冬泳博士


    最差的专区和个人,不存在评比问题、而是在文化节时做了些不文明之举,
被摄像头留下痕记,是应该得到应有的警告,至于是不是最坏?反正也不发最
坏者獎杯。但摄像头沒掠着地不良行为,给冬泳人抹了黑者,也要揭出,提
出批评和警告,这个事组委会定酌就是了。我感觉北京专区这么大片,搞的
红红火火就不简单,就以我们什刹海这一小细胞来说,就闹得影响不小,每天
在岸边准备参加文化节节目,很自然的宣传冬泳网、冬泳人的文化节,而且什
刹海是皇城下不可多得地中外知名景点,意义非同一般,外国朋友都知道了,
这难道还不够评上个好专区吗?谢谢众位大
会参与者给予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6#
发表于 2010-10-18 17:55 | 只看该作者
谁都说俺家乡好 !俺也说俺家乡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7#
发表于 2010-10-18 18:20 | 只看该作者
临江文化节 威海专区表现不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8#
发表于 2010-10-18 2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冬泳博士


    坚决支持专区和个人评比。
坏的评选同意博士先生说法,反被
摄像头掠着那些違反了冬泳人,在文
化节期问所做不良之事和不良行为都应进行批评,网上予公示。即使
摄象镜头没掠到的,有人知曉,己
影响了冬泳人形象,也应公示批评。
至于一个专区和个人坏典型,没什
么獎杯可发,又沒什么獎分可扣,
我看箅了吧。网上公示就足以惩戒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9#
发表于 2010-10-19 0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0#
发表于 2010-10-19 14: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1# 寒江搏浪


    谢谢哈 威海冬泳人都是热心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28 04:41 , Processed in 0.064945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