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迎中秋“吉祥杯”游泳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2010年9月18日下午2:00—5:00 二、竞赛地点:苏稽双泉游泳馆
三、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男女青壮年组75米自由泳、男女中老年组75米自由泳、男女青壮年组75米蛙泳、男女中老年组75米蛙泳、男子300米自由泳(泳姿、年龄不限)、女子150米自由泳(泳姿、年龄不限)。 (二)集体项目: 男女4×75米自由泳接力。 (二)演示项目: 由退役专职游泳健将集体表演及标准泳姿演示。 四、竞赛顺序: 1)、男子青壮年组75米蛙泳、女子青壮年组75米蛙泳; 2)、男子中老年组75米蛙泳、女子中老年组75米蛙泳; 3)、男子青壮年组75米自由泳、女子青壮年组75米自由泳; 4)、男子中老年组75米自由泳、女子中老年组75米自由泳; 5)、男子300米自由泳; 6)、女子150米自由泳; 7)、男子4×75米自由泳接力(泳姿不限); 8)、女子4×75米自由泳接力(泳姿不限); 最后、由退役专职游泳健将(裁判员)集体表演及标准泳姿演示。 五、参赛单位: 嘉州冬泳协会、青衣江冬泳俱乐部代表队。
六、参赛办法:
1、年龄规定:
个人项目
男女青壮年组(年龄在50岁以下)
男女中老年组(年龄在51岁以上)
集体项目 由两代表队分别组队,嘉州以编制队组队参赛。 2、参赛资格:以两代表队的正式会员报名审核登记为准,未报名者届时谢绝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游联颁布的《成人分龄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记分,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赛,须服从裁判哨令,长哨为预备,短哨为出发,并各就各道,游偏道不作犯规。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单项各年龄组录取前3名,颁发竞赛证书和奖品。 (二)男女团体组录取前3名,颁发竞赛奖品。 (三)计分办法
1、个人项目按实际竞赛时间计分决定名次。
2、接力项目按实际竞赛时间记分决定名次。
3、演示项目不记成绩,仅作示范。
联谊活动策划组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一、竞赛时间:2010年9月18日下午2:00—5:00 二、竞赛地点:苏稽双泉游泳馆
三、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男女青壮年组75米自由泳、男女中老年组75米自由泳、男女青壮年组75米蛙泳、男女中老年组75米蛙泳、男子300米自由泳(泳姿、年龄不限)、女子150米自由泳(泳姿、年龄不限)。 (二)集体项目: 男女4×75米自由泳接力。 (二)演示项目: 由退役专职游泳健将集体表演及标准泳姿演示。 四、竞赛顺序: 1)、男子青壮年组75米蛙泳、女子青壮年组75米蛙泳; 2)、男子中老年组75米蛙泳、女子中老年组75米蛙泳; 3)、男子青壮年组75米自由泳、女子青壮年组75米自由泳; 4)、男子中老年组75米自由泳、女子中老年组75米自由泳; 5)、男子300米自由泳; 6)、女子150米自由泳; 7)、男子4×75米自由泳接力(泳姿不限); 8)、女子4×75米自由泳接力(泳姿不限); 最后、由退役专职游泳健将(裁判员)集体表演及标准泳姿演示。 五、参赛单位: 嘉州冬泳协会、青衣江冬泳俱乐部代表队。
六、参赛办法:
1、年龄规定:
个人项目
男女青壮年组(年龄在50岁以下)
男女中老年组(年龄在51岁以上)
集体项目 由两代表队分别组队,嘉州以编制队组队参赛。 2、参赛资格:以两代表队的正式会员报名审核登记为准,未报名者届时谢绝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游联颁布的《成人分龄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记分,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赛,须服从裁判哨令,长哨为预备,短哨为出发,并各就各道,游偏道不作犯规。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单项各年龄组录取前3名,颁发竞赛证书和奖品。 (二)男女团体组录取前3名,颁发竞赛奖品。 (三)计分办法
1、个人项目按实际竞赛时间计分决定名次。
2、接力项目按实际竞赛时间记分决定名次。
3、演示项目不记成绩,仅作示范。
联谊活动策划组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