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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一游泳溺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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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0-6 1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荆楚网10月6日报道 荆州长江宝塔湾段昨天发生3名大学生溺水事件,其中,一人成功自救,一人被渔民救起,一人不幸溺亡。
昨日12时40分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和海事部门已赶到现场,荆州消防支队中山路消防中队官兵,正在附近水域潜水搜救。
据目击者和溺水者的同伴介绍,昨日,5名长江大学的学生在宝塔湾江边的沙滩上游玩,12时许,朱某等3名同学下水游泳。三人起先在岸边,逐渐越玩离岸边越远,突然,3人一起滑入了深水区。一时间,江中一片呼救声……岸上的同学发现后,也大声呼救。三人在江中浮浮沉沉,其中一名会游泳的大学生慢慢地挣扎到了岸边。
听到呼救,正在岸边忙活的渔民甘贤华和一名游泳爱好者,迅速跑向事发地,下水营救;江中,一位陈姓渔民听到呼救,也驾船赶了过来……
年近六旬的甘贤华游到其中一名同学跟前,被慌乱中的同学一把死死抱住。甘贤华施展不开手脚,很快呛了两口水。紧急关头,陈某驾渔船赶到,他伸出竹竿,将甘贤华和那名同学拉上船。
20米外,游泳爱好者也游到了另一名落水者朱某的身边,同样他也被死死抱住手脚。几番挣扎后,两人都没了力气,一个浪头过来,将两人冲散。等渔民陈某驾船赶过来时,朱某已消失在江面上,大家七手八脚将这名游泳爱好者救上岸。
事发后,当地公安、消防、医院和海事部门已赶到现场。由于水深近6米,消防官兵潜水了多时,仍未发现失踪的朱某。
下午2时45分,溺水者朱某的遗体被打捞出水。
(本文来源:荆楚网 作者:刘汉泽 李国龙)
2#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8:04 | 只看该作者
上述事件发生在荆州"挟尸要价"事发水域,3名大学生溺水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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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8:06 | 只看该作者
“其中一名会游泳的大学生慢慢地挣扎到了岸边。”
看来会游泳的到了水中的危急时刻还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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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10-6 19:22 | 只看该作者
不明水情,不识水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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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0-6 19:48 | 只看该作者

   在特殊的环境里应具备防备心理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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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0-7 13:46 | 只看该作者
在特殊的环境里应具备防备心理和自救能力。
尘埃落定 发表于 2010-10-6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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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0-7 19:39 | 只看该作者
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珍惜生命,别给自己的亲人添乱,别给同学、同事、好友添乱!有机会学会游泳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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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15: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平安是福 于 2010-10-9 15:56 编辑

转载《溺水急救》贴。请点击下面的链接查看:
http://bbs.china-ws.org/thread-20294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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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0-9 19:39 | 只看该作者
安全没保证,冬泳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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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0-9 20:12 | 只看该作者
水中救人必须先把溺水者打昏后,方可施救,否则就会出现两个人一起身亡的结果。这一教训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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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10-10 17:07 | 只看该作者
水火无情,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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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10-10 20:02 | 只看该作者
救人者也被死死抱住,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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