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樊市冬泳协会关于举办2011年 “汉江,我的母亲河”迎春文艺晚会的通知 襄冬文[2010]6号 襄樊市各冬泳队: 为进一步活跃襄樊冬泳人的文化生活,鼓舞襄樊冬泳人的士气,展示襄樊冬泳人的风采,以崭新的的精神面貌迎接新一年的到来,经市冬泳协会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汉江,我的母亲河”迎春文艺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市冬泳协会注册或备案的冬泳队及其队员。 二、晚会正式演出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十九)。 地点:正式演出地点另行通知,演出结束后在“集美酒店”吃团年饭,全部有协会正式会员参加。 三、节目数量、形式和内容 (一)节目数量。每个队精选2-3个文艺节目参加晚会,原则上不得突破。有精品节目,本队演出有困难的,可由协会统一安排演出人员。 (二)节目形式。双人舞、三人舞、集体舞、歌伴舞、小组唱、表演唱、小品、相声、情景剧等。 (三)为了让更多的冬泳队员有机会参加演出,各队不准备独唱、独奏、独舞和合唱节目。(从整台晚会的效果考虑,独唱、独舞和合唱节目,由协会统一安排)。 (四)节目内容。歌唱祖国、讴歌和谐社会、热爱襄樊、赞美汉江、保护汉江、热爱生活、弘扬正气、欢乐祥和、健康向上以及反映襄樊冬泳人高尚情操和身边的好人好事等。 四、具体要求。 (一)各队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准备、认真创作、抓紧排练,有条件的可请专业老师指导,努力提高节目的质量,以实际行动树立本队的良好形象。 (二)节目经审查后,要按照领导和导演的意见进行认真地修改、加工、提高,力求精益求精,一年更比一年好。 (三)未参加审查和审查通过后未参加彩排的节目,不再通知参加晚会的正式演出。 (四)审查节目可以不化妆,但是要穿演出服装;彩排要求既化妆又穿演出服装。 (五)审查节目、彩排和正式演出,各队领队和演员,一定要按照协会通知的时间按时到场,不得迟到早退。 五、奖励 为了鼓励创作、鼓励演出,表彰高质量的节目,此次晚会设最佳组织奖,最佳创作奖,最佳演出奖;优秀组织奖,优秀创作奖,优秀演出奖;组织奖,创作奖,演出奖。 凡参加演出的队员均可获得2010年“汉江,我的母亲 河” 迎春晚会纪念品一份。 六、节目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各队队长要在2010年12月10日前将参加演出的节目形式、内容简介(80—100字即可)、演员名单、联系人电话,报市冬泳协会文艺晚会剧务组吴浩同志,联系方式:QQ34671782。13487170399 节目审查和彩排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襄樊市冬泳协会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