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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彭山冬泳人救人后出现本地报纸“异常”报道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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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o. N6 k- e& {2 v二十多年来,我县的游泳爱好者都喜欢在这片水域里锻炼,由于水域局部水流急,险滩多,曾有多人溺亡。 2004年以后,县冬泳协会开始在这片公开水域打造游泳基地开展冬泳运动,但每年夏秋季节仍然有溺水事故发生,几乎都是不熟悉水域的外来游泳爱好者,彭山冬泳协会的会员也几乎成立这片水域的保护神,每年都要救起无数的溺水者。2007年后冬泳协会把“有难必助、见危必救” 作为制度和纪律写入协会文件,所以有了县冬泳协会的存在,这里也更安全,从此再也没有发生过溺水身亡的事件,今年夏、秋两季就救起22名协会外的泳者,连老百姓都说:“幸亏有你们冬泳协会在”!
前不久,发生在县冬泳协会基地的救人行为就是一件很典型的冬泳人见义勇为的事件,都为救人英雄叫好,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真相。12月2日《彭山报》和12月3日《彭山县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中国彭山——今日彭山”分别发表报社实习记者郑顺撰写的《河水冰凉刺透骨
% g5 Y) E7 @' Y- v, Z8 {见义勇为暖上心》和《见义勇为“很給力” 彭山小伙不图报》以及百度彭山吧的三篇报道。由于报道完全缺乏常识、常理和逻辑,误导了读者,严重损害了冬泳协会在本地的良好形象。 谁都知道,事件发生在县冬泳基地,救人勇士又是冬泳协会多年培养的资深会员,协助救人者也全部是冬泳协会会员和冬泳爱好者,但通篇文章竟然对“冬泳协会”绝口不提,对“冬泳会员”只字不写,而是匪夷所思地将一个刚刚成立的组织——县单车俱乐部,作为事件的主体,牵强附会地与救人事件划上等号加以报道,给读者以单车俱乐部的队员代替冬泳协会会员去救人的错觉,严重损害了冬泳协会的形象,伤害了冬泳人的感情,引发了县冬泳协会广大会员的强烈不满和同声谴责! 11月23日,奋不顾身跳入江中勇救锦江学院大学生的是我冬泳协会中层组长苏建忠和会员徐军,当日晚上就有多人将救人情况反映给冬泳协会秘书长曹建伟,他随即在“彭山冬泳协会QQ群上”指令宣传组组长肖凯抓紧写报道,宣传英雄事迹。四天后,在彭山县冬泳协会会员大会上,秘书长向全体会员宣读了以《彭山冬泳会员勇救溺水大学生》为题的协会宣传组通讯稿,并建议协会在年终为救人会员授予“见义勇为”奖,号召全体会员向英雄学习。不想在两天后,《彭山报》、百度贴吧和彭山网就相继出现了溺水事件救人的文章,写的却是救人英雄是单车俱乐部成员(据悉,救人英雄、第一撰稿人、报社总编确实也是刚刚加入单车俱乐部的成员),刻意回避“彭山冬泳协会”和“冬泳会员”这几个应该出现的字眼,著实让冬泳协会尴尬万分。 按照这样的逻辑,倘若两位救人英雄同时又属于足球协会、摄影协会、乒乓球协会等等,这些协会是不是也应该“慷慨激昂、理直气壮”地说救人属于他们所为呢? 冬泳协会无意在这件事上争什么名夺什么利,但是需要挽回不良影响,给我广大会员和当日参与救人的其他冬泳人一个交代。当天,救人的两位冬泳协会会员无疑是到冬泳基地参加协会日常游泳活动,突遇险情,奋不顾身跳入江中的,并不是发生在单车俱乐部的活动时间和活动场地,明眼人很容易就能判断:这救人的该算冬泳协会的呢?还是算单车俱乐部的呢?为何要生拉活扯地将游泳救人与单车活动强行拼凑?不觉得过于生硬和牵强了吗?很显然,单车俱乐部其知名度和影响力远不如彭山冬泳协会,需要宣传自己,这没有什么错,然而,借题发挥,尤其是借英雄救人炒作自己,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其方式方法实为不妥,手段极为可笑! 老百姓都说的是:“幸亏有你们冬泳协会在”!咋没有说“幸亏有你们单车俱乐部在”呢? 突遇险情,奋不顾身,见义勇为,历来是我冬泳协会的优良传统,是我冬泳协会的会风。今年入夏以来,基地游泳人员剧增,我协会会员,都自发地担当义务救生员的任务,每当看见泳技较差的人员下水,都会提醒和忠告,并严密观察动态,以防不测,他们都是无名英雄。冬协会员做的好人好事是说也说不完的,冬协会员的英雄事迹层出不穷,我们要向这种无私忘我的精神学习,向英雄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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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冬泳协会常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