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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作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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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0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龙游海 于 2010-12-3 08:45 编辑

温州市红十字会简报

              〔2010〕第15期
  温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对人体器官捐献
试点工作作重要批示
                              
       10月15日,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同志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作重要批示:富而好仁,我们温州应该成为一座富有爱心的温馨城市。作为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捐献试点城市,正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体现和行动,各方必须予以支持做好,更不能遭遇“尴尬”。请市委办与卫生局联系衔接,我志愿参加,成为其中光荣的一员。
       在接到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的批示后,我会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对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做了认真传达:要求全市红十字会系统上下一心,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倡导关爱生命、挽救生命的新风尚,要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联系,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发展。
      根据批示,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我会将利用各大新闻媒体及街头墙体大力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的有关知识,对捐献登记中的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二、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一起联动,向社会公布捐献热线和地址,对行动不方便或偏远山区的志愿者,要有两人以上陪同上门登记。三、与卫生、公安、司法、医学院等单位密切联系、配合。特别是各大医院重症室的医生和护士要成为人体器官捐献的协调员。四、利用红十字志愿者对市区各街道、社区及各种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和发动。
      我会将以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为契机,大力宣传,发扬温州人乐于奉献、乐施好善的优良传统。我们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善于奉献爱心、乐于助人的温州人加入到人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队伍中来,为温州创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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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 08:47 | 只看该作者
试点首日陈德荣带头加入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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