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洞政办发〔2010〕95号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3027.png 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2011年温州市冬泳锦标赛暨浙江省横渡洞头半屏海峡邀请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迎接2011年元旦,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群众性冬泳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洞头县人民政府和温州市体育局决定联合举办温州市冬泳锦标赛暨浙江省横渡洞头半屏海峡邀请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1年1月1日 二、比赛地点:温州(洞头)中心渔港 三、活动主题:生态健身,从我做起,低碳运动,畅游洞头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洞头县人民政府、温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洞头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温州市冬泳爱好者协会。 (三)协办单位:洞头县冬泳爱好者协会 。 (四)参赛单位:浙江省各市冬泳协会、温州市冬泳各成员单位及特邀单位。 五、比赛项目 比赛设有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距离均为800米;竞赛项目分男、女两组,表演项目为集体畅游洞头半屏海峡活动。 六、参赛办法 (一)各市冬泳协会及特邀单位报名总人数限定20名(包括领队、教练员、后勤人员),其中各队参加竞赛项目男、女各限报2名。 (二)凡参加者必须是能坚持冬泳锻炼,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3个月内有效)并签署自愿参加比赛安全责任书者,方可参赛。 (三)报名时每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供比赛投保使用)。 (四)各队报名前,应自行组织选手进行测试,条件符合者方可报名参赛。 (五)比赛规则执行游泳协会颁布的公开水域比赛规则和裁判法。 (六)参赛选手自带泳具,必须佩带救生包。
(七)每位参赛选手需缴纳报名参赛费100元.其他费用自理。报名参赛费卡号:农行6228480330066743114(林岁坚13033637292),同时发信息确认.每位参赛选手报名参赛费100元:含纪念品一份(价值50元左右)、保险、纪念证书、午餐(标准每人100元);不需要安排午餐者,收报名费50元;随队家属需安排午餐者,每人收50元餐费;所有参赛者,在元月一日凭参赛证免洞头旅游景区门票。
七、报名报到 (一)报名要求。 1.第一次报名:2010年12月15日前报参赛人数(注明男女),需要安排住宿请注明。 2.第二次报名:2010年12月20日截止。各代表队将正式报名表寄往组委会,必须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证件,未按组委会要求办理证件者,不得参赛。 3.报名联系电话:洞头县体育局0577-63480066,联系人:陈成乔,传真电话:0577-63485755。 (二)报到要求。 1.各市代表队及特邀单位报到时间:2010年12月31日下午2:00—4:00。报到地点:各住宿宾馆(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温州市各县(市、区)代表队报到集合时间:2011年1月1日上午9:00前。报到集合地点:海霞渔村大酒店(三盘大桥靠新城桥头东侧)。 八、比赛安排 (一)2010年12月31日下午4时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地点另定。参加对象为各队领队或联络员、组委会成员、裁判长。 (二)2011年1月1日上午9:05,各代表队出发到主会场参加开幕式。 (三)2011年1月1日上午9:30举行开幕式,上午10:00开始竞赛项目(800米冬泳比赛),上午10:15开始表演项目(集体畅游洞头半屏海峡活动),11:00举行颁奖仪式,中午11:30宴请各代表队,下午13:30组织各代表队参观洞头旅游景区。 九、名次录取和奖金设置 竞赛项目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表演项目游渡成功者,颁发组委会纪念证书。 竞赛项目奖励标准(人民币)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奖金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十、本赛事规程的解释权属洞头县体育局 附件:1.温州市冬泳锦标赛暨浙江省横渡洞头半屏海峡邀请赛领导小组 2.温州市冬泳锦标赛暨浙江省横渡洞头半屏海峡邀请赛报名表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2: 温州市冬泳锦标赛暨浙江省横渡洞头半屏海峡邀请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领 队:
教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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