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撤县并县方案 对全国县一级行政区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山西省是一个典型的小县林立、官多民少的省份。因此本方案旨在以山西为首要分析对象,提出一个合理撤并小县的方案 对各市县进行面积人口的统计,其中地级市的市辖区合并为一个统计单位,根据其面积人口数字计算其综合规模 综合规模=面积(万平方公里)+人口(百万)×3 综合规模不足1的市县属于必须撤并的,如果不是“分区的市”,综合规模小于4的市县不需拆分,综合规模大于4小于5的市县可分可不分,综合规模大于5的市县必须拆分。 计算结果,山西没有需要拆分的市县,而是存在着大量的需要撤并的市县。 对于这些需要撤并的市县,结合各地的地形、交通情况合周边形势,提出如下的撤并方案。 以下数据表中,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里,人口单位为万人,数据根据2006年行政区划简册计算。 长治市 828 99 3.0528 原长治市辖区、长治县合并 分为漳泽区、潞安区、上党区 武乡县 3261 35 1.3761 武乡县、榆社县合并 原武乡县城 沁源县 3853 32 1.3453 沁县、沁源县合并 原沁县县城 襄屯县 2200 50 1.72 襄垣县、屯留县合并 原襄垣县城 潞黎市 1781 37 1.2881 潞城市、黎城县合并 原潞城市区 长子县 1029 34 1.1229 不变 壶关县 2563 44 1.5763 壶关县、平顺县合并 原壶关县城 (此消息无从考证不知道是真是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