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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袁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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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晚报道,北京针对“野泳”出法规,最高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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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5-12 16:39 | 只看该作者
早上五点以前出来游泳,管理人员不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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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5-12 16:56 | 只看该作者
消泯法西斯。自游属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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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5-12 16:58 | 只看该作者
早上五点以前出来游泳,管理人员不会出来的
四元柱 发表于 2011-5-12 16:39



    对了,还可以晚上黑天以后去游泳,我就经常六点下班后去三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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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5-12 17:03 | 只看该作者
消泯法西斯。自游属于人民。
老鲨 发表于 2011-5-12 16:56



    去欧洲的社会主义明灯阿尔巴尼亚游泳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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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5-12 18:29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对,各冬泳队的泳友们应该集合起来开会讨论,相信这将是我们冬泳届的遵义会议
推力矢量技术 发表于 2011-5-1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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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5-12 20:04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先和有关部门沟通一下,让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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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5-12 21:07 | 只看该作者
 张晓蓉表示,为了清理河道垃圾,河湖部门每年耗资近百万元,问题比较严重的是石景山区的永引渠和东部的通惠河,这两个河道周边堆放着大量建筑垃圾。“我们经常半夜守候抓这些情况,但是屡禁不止,而且没有明确的处罚条例。”新条例也首次明确了对这些行为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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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 H! V2 n# E5 \$ T
北京拟对野泳者最高罚款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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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不能和乱倒垃圾相提并论,毕竟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不是老百姓提出来的。每年死于游泳的比起每年死于车祸的要少得多,难道要禁止汽车上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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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5-12 21:31 | 只看该作者
早上五点以前出来游泳,管理人员不会出来的
四元柱 发表于 2011-5-12 16:39



   对,跟他们打时间差,迂回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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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1-5-12 2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钱瑛瑛


    你好:钱瑛瑛,我每天在十三陵水库游泳,时间不定,地点暂时保密,哈哈,想来游泳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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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2011-5-12 21:44 | 只看该作者
是的,执法人员每天最多上8小时,我们可以打时间差,最好给冬泳人办个资格证,俗称“野泳证”,估计做假证的又有一项新业务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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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1-5-12 22:22 | 只看该作者
       罚款不怕,冬泳人身上一般不带钱。执法人来了我走,人家走了我下水就行了。人家也是依法工作,如我穿上那身制服也一样,理解,找谁也没用国家已 立法了,个人改变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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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1-5-12 23:36 | 只看该作者
罚款不怕,冬泳人身上一般不带钱。执法人来了我走,人家走了我下水就行了。人家也是依法工作,如我穿 ...
思域先生 发表于 2011-5-12 22:22



    说的对,人家总不能把游泳裤衩给扒了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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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1-5-13 00:45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对,人家总不能把游泳裤衩给扒了带走!
推力矢量技术 发表于 2011-5-12 23:36



    警察自有损招儿对付你们,就怕你想不到。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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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1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笑傲江湖.


    笑傲江湖告诉我们执法人员都有几个损招啊,我们也好有个防范啊,哈哈属绝密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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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1-5-13 15:40 | 只看该作者
采取集团作战,游击战术!

江河湖泊不属于人类,属于太阳系第三行星,弱肉强食是自然法则。

水里的鱼都能赶尽杀绝,就看谁强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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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1-5-13 16:06 | 只看该作者
冬泳协会与相关部门谈判,可以在指定的区域游游泳,乐活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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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1-5-13 19:13 | 只看该作者
法不责众……

但是有的时候他们真的用损招,比如把衣服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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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1-5-13 21:03 | 只看该作者
该硬则硬,该软就软,只要心齐,不要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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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1-5-13 22:07 | 只看该作者
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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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1-5-14 09:5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同意早点去游泳,争取六点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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